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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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信用证纠纷 | (2016)鲁1791执805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院(2016)鲁1791执805号案的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如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可以向本院再次提出执行申请。申请执行人再次提出执行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6-12-07 |
2 | 合同纠纷 | (2016)鲁17民终764号 | 上诉人 | - | 1000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由上诉人山东菏泽恒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6-05-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