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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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9112010110306252X9 | 营业执照 | 天津市出版对外贸易有限公司 | 1984-08-27 | 2099-12-31 | 天津市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2 | 空 | -- | 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 | -- | 2099-12-31 | 工商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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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津0103民初13234号 | 被告 | 原告: 天津市方通安全印务有限公司 被告: 天津市出版对外贸易公司 | 26760 | 驳回原告天津市方通安全印务有限公司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469元减半收取234.5元,由原告天津市方通安全印务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于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10-12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津0103民初13233号 | 被告 | 原告: 天津市方通安全印务有限公司 被告: 天津市出版对外贸易公司 | 10000 | 驳回原告天津市方通安全印务有限公司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天津市方通安全印务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于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10-12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津0103民初9990号 | 被告 | 原告: 天津市方通安全印务有限公司 被告: 天津市出版对外贸易公司 | 30080 | 驳回原告天津市方通安全印务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552元,退还原告天津市方通安全印务有限公司。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08-14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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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借款合同纠纷 | -- | 原告 | 原告: 天津市出版对外贸易公司 被告: 文安县华兴木业有限公司,J某某,J某某 |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 2017-06-09 | |
2 | 物权确认纠纷 | -- | 其他 | - |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2017-0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