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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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渝0235民初7号 | 被告 | 原告: 云阳县锦发劳务有限公司 被告: 云阳县多集合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316973 | 被告云阳县多集合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云阳县锦发劳务有限公司工程款316973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054元,减半收取3027元,由被告云阳县多集合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负担3027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3-03-24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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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2023)渝0235民初7号 | 被告 | 原告: 云阳县锦发劳务有限公司 被告: 云阳县多集合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云阳县人民法院 | 2023-02-02 | |
2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2021)渝0235民初5858号 | 被告 | 原告: 龙岩市一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云阳县多集合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云阳县人民法院 | 2021-09-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