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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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泰山环审报告表(2017)160号 | --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 -- | 2099-12-31 | 泰安市泰山区环境保护局 | |
2 | (泰)登记内变字﹝2019﹞第000348号 | 准予变更登记 | 经审核,准予变更登记。 | 2019-04-24 | 2099-12-31 | 泰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
3 | (泰)登记内变字﹝2020﹞第000432号 | 准予变更登记 | 经审核,准予变更登记。 | 2020-05-20 | 2099-12-31 | 泰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
4 | (泰)登记内变字﹝2020﹞第000598号 | 准予变更登记 | 经审核,准予变更登记。 | 2020-06-18 | 2099-12-31 | 泰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
5 | 2022-1431 |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 施工劳务不分等级 | 2022-11-08 | 2027-11-08 | 泰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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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鲁0902民初2331号 | 原告 | 原告: 泰安长丰土工合成材料有限公司 被告: 中盛铁科(北京)工程材料有限公司 | 1493157 | 一、被告中盛铁科(北京)工程材料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泰安长丰土工合成材料有限公司货款1493157元;
二、被告中盛铁科(北京)工程材料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泰安长丰土工合成材料有限公司相应的利息(以货款1493157元为计算基数,自2021年1月1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2020年12月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9119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中盛铁科(北京)工程材料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判决生效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以上诉法院生效判决为准),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应当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不得有转移、隐匿、毁损财产及高消费等妨害或逃避执行的行为。本条款即为执行通知,本案执行立案后,人民法院可依法对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执行措施,对相关当事人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消费、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更多 | 2021-04-01 |
2 | 其他 | (2021)鲁0902执保746号 | 申请人 | - | 1560000 | 冻结被执行人中盛铁科(北京)工程材料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156万元。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21-03-02 |
3 | 申请保全案件 | (2021)鲁0902财保330号 | 申请人 | - | 1560000 | 查封被申请人中盛铁科(北京)工程材料有限公司名下价值1560000元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更多 | 2021-02-04 |
4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鲁0902民初3586号 | 原告 | 原告: 泰安长丰土工合成材料有限公司 被告: 中铁十九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 | -- | 准许原告泰安长丰土工合成材料有限公司撤诉 | 2020-08-03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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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 | 原告 | 原告: 泰安长丰土工合成材料有限公司 被告: L某某,泰安市东进工程材料有限公司 |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 2024-02-26 |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 | 其他 | - | 天津铁路运输法院 | 2023-04-28 |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 | 其他 | - | 天津铁路运输法院 | 2023-03-24 | |
4 | 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 | (2016)桂01民初682号 | 被告 | 原告: G某某,C某某 被告: 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泰安长丰土工合成材料有限公司 |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7-0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