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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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 罚款贰佰元 | 200 | 南京市交通运输局 | 2024-01-11 | 宁交路执2024226号 | |
2 | 道路运输经营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不能保持在线的运输车辆从事经营活动,经教育并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或者改正后再次发生同类违反规定情形 ...更多 | 罚款贰佰元 | 200 | 南京市交通运输局 | 2024-01-11 | 宁交路执〔2024〕226号 | |
3 | 2023年1月29日驾驶员李金虎驾驶南京陶华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车辆苏AU7903重型半挂牵引货车经绕城公路南部新城不停车检测系统,车货总质量为36.5吨,超过标准装载车货质量(31吨)5.5吨,涉嫌擅自超限运输。 ...更多 | 罚款人民币贰仟伍佰元,并责令改正 | 2500 | 南京市交通运输局 | 2023-11-13 | 宁交路执202343471号 | |
4 | 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 1、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2、罚款人民币14513元整。 | 14513 | 南京市生态环境局 | 2023-02-07 | 宁环罚202315020号 | |
5 | 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 1、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2、罚款人民币14513元整。 | 14513 | 南京市生态环境局 | 2023-02-07 | 宁环罚〔2023〕15020号 | |
6 | 生产经营单位未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或者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同意协调、管理。 ...更多 | 罚款10000元,并责令改正 | 10000 | 南京市江宁区交通运输局 | 2021-11-09 | 江宁交道稽罚字〔2021〕00525号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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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21)苏0115执3077号 | 被执行人 | - | -- | -- | 2021-06-15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苏0111民初1313号 | 原告 | 原告: 南京陶华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被告: 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210666.67 | 准许原告南京陶华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4460元,减半收取2230元,保全费1620元,合计3850元,由原告南京陶华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21-03-23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苏1281民初45号 | 被告 | 原告: 兴化市元健塑料板材有限公司 被告: 南京陶华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80000 | 准许原告兴化市元健塑料板材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900元由原告负担 ...更多 | 2020-03-20 |
4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苏0115执恢252号 | 其他 | - | -- | -- | 2020-03-11 |
5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8)苏0115民初9968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南京陶华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290000 | 被告南京陶华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L某某支付货款29万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976元,减半收取计2988元,财产保全费2120元,合计5108元,由原告L某某负担358元,被告南京陶华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负担475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应向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更多 | 2018-08-06 |
6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7)苏0104民初940号 | 原告 | 原告: 南京陶华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被告: 常州劢进建材有限公司 | -- | 本案按原告南京陶华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400元,公告费300元,由原告南京陶华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17-06-26 |
7 | 合同纠纷 | (2014)浦永商初字第29号 | 被告 | 原告: 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宁支行 被告: 江苏鼎力电气有限公司,南京陶华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束劲松,M某某,叶向峰 | 2700000 | 一、被告鼎力公司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归还原告永宁支行借款本金人民币270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其中,2013年10月21日至2014年3月20日期间的利息为67616.82元;其余利息以270万元为基数,自2014年3月21日起按年利率9.225%计算至本案确定的给付之日止)。
二、被告陶华公司、Y某某、M某某、S某某对被告鼎力公司的上述债务相互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30250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35250元,由被告鼎力公司、陶华公司、Y某某、M某某、S某某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有关规定,并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农行南京市鼓楼支行。账号:10×××76。 ...更多 | 2014-08-29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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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苏0115民初18340号 | 原告 | 原告: 南京陶华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被告: 南京美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 2022-11-28 |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苏0191民初6641号 | 原告 | 原告: 南京陶华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被告: 江苏力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2-11-09 |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苏0191民初6639号 | 原告 | 原告: 南京陶华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被告: 江苏力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南京鑫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W某某 | 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2-11-09 | |
4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7)苏0104民初940号 | 原告 | 原告: 南京陶华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被告: 常州劢进建材有限公司 |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 2017-06-26 | |
5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7)苏0482民初818号 | 被告 | 原告: 常州鼎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被告: S某某,南京陶华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 | 2017-03-22 | |
6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1)秦红商初字第00143号 | 原告 | 原告: 南京陶华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被告: 龙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 2011-08-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