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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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或者重复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具 | 警告,罚款人民币1100元 | 1100 |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2023-04-04 | 奉第2120232047号 | |
2 | 其它卫生计生领域的行政处罚事项 | 警告,罚款人民币1100元 | 1100 | 奉贤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2019-10-11 | 奉第2120192155号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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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劳动合同纠纷 | (2021)沪0120民初5779号 | 原告 | 原告: 上海富贤大酒店有限公司 被告: Z某某 | 91800 | 一、原告上海富贤大酒店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被告Z某某2020年1月26日到2020年9月25日的工资差额39000元;
二、原告上海富贤大酒店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被告Z某某违法解除赔偿金5280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计5元,由原告上海富贤大酒店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7-28 |
2 | 劳动合同纠纷 | (2021)沪01民终4882号 | 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0元,由上诉人上海富贤大酒店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1-05-21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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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沪0120民初2218号 | 被告 | 原告: 上海中建东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C某某,上海富贤大酒店有限公司,上海浦景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 2024-01-25 | |
2 | -- | (2024)沪0120民初2218号 | 被告 | 原告: 上海中建东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C某某,上海富贤大酒店有限公司,上海浦景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 2024-01-25 | |
3 | 劳动合同纠纷 | (2021)沪0120民初5779号 | 原告 | 原告: 上海富贤大酒店有限公司 被告: Z某某 |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 2021-04-26 | |
4 | 劳动合同纠纷 | (2020)沪0120民初21148号 | 原告 | 原告: 上海富贤大酒店有限公司 被告: X某某 |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 2021-01-29 | |
5 | 劳动合同纠纷 | (2020)沪0120民初21148号 | 原告 | 原告: 上海富贤大酒店有限公司 被告: X某某 |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 2020-12-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