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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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1年10月25日,你公司未经洛阳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擅自将位于洛阳市老城区魏紫路与凤丹路交汇处向东100米路北城市绿地硬化后占用。被占用的城市绿地面积为7.2平方米(长6米,宽1.2米)。 ...更多 | 根据《洛阳市城市绿化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项 | -- | 洛阳市城市综合执法局 | 2022-01-26 | 洛城罚决字〔2021〕第093号 | |
2 | 中电阳光物业管理洛阳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28日在老城区魏紫路与王城大道交叉口向西约200米路南侧擅自挖掘人行道,未及时改正违法行为。 ...更多 | 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罚款5000元整 | 5000 | 洛阳市城市综合执法局 | 2021-07-07 | 洛城罚决字〔2021〕第053号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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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22)豫0303民初5045号 | 原告 | 原告: 中电阳光物业管理洛阳有限公司 被告: Z某某 | -- | 准许中电阳光物业管理洛阳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286元,由中电阳光物业管理洛阳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22-11-01 |
2 | 合同纠纷 | (2018)豫0302民初1665号 | 原告 | 原告: 中电阳光物业管理洛阳有限公司 被告: Z某某 | 2136 | 一、被告Z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中电阳光物业管理洛阳有限公司物业服务费1914元、垃圾处理费72元,共计1986元;
二、被告Z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中电阳光物业管理洛阳有限公司违约金150元;
三、驳回原告中电阳光物业管理洛阳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5元,由被告Z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12-21 |
3 | 合同纠纷 | (2018)豫0302民初1664号 | 原告 | 原告: 中电阳光物业管理洛阳有限公司 被告: W某某 | -- | 准许原告中电阳光物业管理洛阳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25元,由原告中电阳光物业管理洛阳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18-11-02 |
4 | 合同纠纷 | (2017)豫0302民初1611号 | 原告 | 原告: 中电阳光物业管理洛阳有限公司 被告: N某某 | 10000 | 准许原告中电阳光物业管理洛阳有限公司撤诉。
本案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中电阳光物业管理洛阳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17-12-20 |
5 | 合同纠纷 | (2017)豫0302民初1613号 | 原告 | 原告: 中电阳光物业管理洛阳有限公司 被告: Z某某 | 10000 | 准许原告中电阳光物业管理洛阳有限公司撤诉。
本案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中电阳光物业管理洛阳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17-12-20 |
6 | 合同纠纷 | (2017)豫0302民初1614号 | 原告 | 原告: 中电阳光物业管理洛阳有限公司 被告: C某某 | 10000 | 准许原告中电阳光物业管理洛阳有限公司撤诉。
本案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中电阳光物业管理洛阳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17-12-20 |
7 | 合同纠纷 | (2017)豫0302民初1612号 | 原告 | 原告: 中电阳光物业管理洛阳有限公司 被告: F某某 | 10000 | 准许原告中电阳光物业管理洛阳有限公司撤诉。
本案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中电阳光物业管理洛阳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17-12-20 |
8 | 合同纠纷 | (2017)豫0302民初994号 | 原告 | 原告: 中电阳光物业管理洛阳有限公司 被告: L某某 | 596.4 | 一、被告L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中电阳光物业管理洛阳有限公司物业费572.4元、垃圾费24元,合计596.4元;
二、被告L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中电阳光物业管理洛阳有限公司违约金(以572.4元为基数,按每日3‰从2017年8月9日起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止);
三、驳回原告中电阳光物业管理洛阳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0元,公告费600元,合计650元,由原告中电阳光物业管理洛阳有限公司负担25元,被告L某某负担62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7-12-08 |
9 | 合同纠纷 | (2017)豫0302民初996号 | 原告 | 原告: 中电阳光物业管理洛阳有限公司 被告: 宝明 | 1411.8 | 一、被告宝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中电阳光物业管理洛阳有限公司物业费1339.8元、垃圾费72元,合计1411.8元;
二、被告宝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中电阳光物业管理洛阳有限公司违约金(以1411.8元为基数,按每日3‰从2017年8月9日起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止);
三、驳回原告中电阳光物业管理洛阳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0元,公告费600元,合计650元,由原告中电阳光物业管理洛阳有限公司负担25元,被告宝明负担62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7-12-08 |
10 | 合同纠纷 | (2017)豫0302民初995号 | 原告 | 原告: 中电阳光物业管理洛阳有限公司 被告: W某某 | -- | 准许原告中电阳光物业管理洛阳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25元,由原告中电阳光物业管理洛阳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17-11-02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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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2022)豫0303民初5045号 | 原告 | 原告: 中电阳光物业管理洛阳有限公司 被告: Z某某 | 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 | 2022-11-01 | |
2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2022)豫0303民初5047号 | 原告 | 原告: 中电阳光物业管理洛阳有限公司 被告: L某某 | 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 | 2022-10-26 | |
3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2018)豫0302民初1665号 | 原告 | 原告: 中电阳光物业管理洛阳有限公司 被告: Z某某 | 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法院 | 2018-11-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