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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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场消防控制室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值班 | 处罚内容:给予湖南政青置业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 3000 | 石门县消防救援大队 | 2023-03-13 | 石消行罚决字2023第0008号 | |
2 | 在用2台电梯超期未检 | -- | -- | 石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2-01-25 | -- | |
3 | 其他市场违法行为 | 湖南政青置业有限公司,地址:湖南省常德市石门县宝峰街道曹家棚社区夹山大道曹市农贸市场三楼,法定代表人:蔡和清。违法行为人(被处罚单位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你单位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以上事实有《消防监督检查记录》、《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询问笔录两份和现场照片等证据证实。现查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湖南政青置业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的处罚。 ...更多 | 10000 | 石门县消防救援大队 | 2020-04-15 | 石(消)行罚决字〔2020〕00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