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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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20)冀0828民初3345号 | 原告 | 原告: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四合永镇人民政府 被告: 承德鑫达食品有限公司 | 1702000 | 限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被告承德鑫达食品有限公司返还原告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四合永镇人民政府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本金1702000.00元,并按本金的年10%计算给付占有使用期间的红利(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本金实际给付完毕之日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0118.00元,由被告承德鑫达食品有限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交纳二审案件受理费) ...更多 | 2020-10-21 |
2 | 其他 | (2020)冀0828民初3345号 | 原告 | 原告: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四合永镇人民政府 被告: 承德鑫达食品有限公司 | -- |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 2020-10-09 |
3 | 合同纠纷 | (2019)吉0723民初2016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W某某,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四合永镇人民政府 | 28800 | 驳回原告Z某某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520元退回原告。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吉林省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09-03 |
4 | 其他 | (2019)冀0828财保219号之一 | 申请人 | - | -- | 对被申请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鑫骉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所有的位于四合永镇掌字村10组水帘洞沟门9亩长期土地使用权、圈舍2栋、工人住房、办公室、草料库及设备(详见查封清单)予以查封(保全金额900000.00元)。查封期限自2019年3月15日起至2020年3月14日止。查封期间,由被申请人负责管护、使用,不得变卖、抵押、毁损,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更多 | 2019-03-15 |
5 | 申请保全案件 | (2019)冀0828财保219号 | 申请人 | - | -- | 对被申请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鑫骉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所有的60头驴予以查封(保全金额300000.00元)。查封期限自2019年3月15日起至2020年3月14日止。查封期间,由被申请人负责看护、饲养、管理,允许变卖但应保留相应价款,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案件申请费5000.00元,由申请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四合永镇人民政府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更多 | 2019-03-15 |
6 | 物权保护纠纷 | (2016)冀0828民初2591号 | 被告 | 原告: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伊川苗木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承德宇航人高山植物应用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四合永镇人民政府 | 3486000 | 驳回原告伊川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34688.00元退回原告。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6-11-28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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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X某某 被告: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四合永镇人民政府 |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2022-07-28 | |
2 |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X某某 被告: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四合永镇人民政府 |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2022-06-24 | |
3 | 行政登记 | --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四合永镇人民政府 |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2022-04-20 | |
4 | 合同纠纷 | (2020)冀0828民初3345号 | 原告 | 原告: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四合永镇人民政府 被告: 承德鑫达食品有限公司 |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2020-10-14 | |
5 | 合同纠纷 | (2020)冀0828民初3345号 | 原告 | 原告: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四合永镇人民政府 被告: 承德鑫达食品有限公司 |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2020-09-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