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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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印花税n1.财产保险合同n你单位2015至2016年度签订财产保险合同,通过“管理费用”科目支付车辆保险费2015年24984.47元、2016年12662.19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规定,应申报缴纳印花税(财产保险合同)分别为2015年度25元、2016年度12.70元,因申报疏忽,未申报缴纳。n2.货物运输合同n你单位2015至2016年度签订货物运输合同,通过“销售费用”科目支付运费2015年334882.89元、2016年209225.23元,根据《中 ...更多 | 154.85 | -- | 江苏省镇江地方税务局稽查局 | 2017-12-25 | 镇地税稽罚〔2017〕9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