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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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不予处罚 | -- | 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 | 2023-01-13 | 石环不罚决〔2023〕鹿泉-01号 | |
2 | 2022年12月3日,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鹿泉区分局执法人员根据VOCS报警推送,非甲烷总烃浓度数据超标情况对该公司进行调查。该公司2022年11月26日13时非甲烷总烃浓度为62.0062mg/m3非甲烷总烃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 ...更多 | 不予处罚 | -- | 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 | 2023-01-13 | 石环不罚决〔2023〕鹿泉01号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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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16)冀0109执47号 | 申请人 | - | -- | 一、依法查封被执行人河北益万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原名石家庄威纳邦日化有限公司)位于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证号为藁国用(2009)第103号,藁国用(2013)第045号;
二、查封期限三年。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16-05-21 |
2 | 其他 | (2016)冀0109执47号 | 申请人 | - | 989690.82 | 变更河北益万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为本案的被执行人。河北益万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本裁定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申请执行人河北永新包装有限公司清偿债务989690.82元及利息。
逾期不履行上述义务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16-04-26 |
3 | 合同纠纷 | (2015)藁民初字第01846号 | 原告 | 原告: 河北永新包装有限公司 被告: 河北威纳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921985.02 | 被告石家庄威纳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偿还原告河北永新包装有限公司货款1460992.51元并自2015年5月13日起至本院确定的履行之日止按本金1460992.51元比照中国人民银行同类同期间贷款基准利率给付原告河北永新包装有限公司利息;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18024元,由被告石家庄威纳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5-08-06 |
4 | 合同纠纷 | (2014)中宁商初字第34号 | 原告 | 原告: 河北永新包装有限公司 被告: 宁夏万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119061.79 | 被告宁夏万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原告河北永新包装有限公司货款101329.19元,并承担违约金17732.6元,共计119061.79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681元,减半收取1340.5元,由被告宁夏万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不主动履行本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可申请人民法院执行,未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权利。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 ...更多 | 2014-11-04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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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 | 上诉人 | - |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23-12-07 |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豫10民初33号 | 原告 | 原告: 河北永新包装有限公司 被告: 河南浩达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 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2-09-02 |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豫10民初33号 | 原告 | 原告: 河北永新包装有限公司 被告: 河南浩达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 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2-08-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