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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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罚款金额为1.5万元 | 15000 | 禹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2015-07-22 | 禹工商处字〔2015〕68号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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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2019)豫1081民初4151号 | 其他 | - | -- | 以调解方式结案的 | 2019-08-22 |
2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5)许民终字1248号 | 被上诉人 | - | 598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上诉费598元由上诉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市分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5-12-10 |
3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4)禹民一初字第2640号 | 原告 | 原告: 河南省禹州市兴业广告有限公司 被告: Z某某,N某某,许昌XX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市分公司 | 13600 | 一、限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市分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赔偿原告河南省禹州市兴业广告有限公司限高设施及广告牌损失费13600元;
二、驳回原告河南省禹州市兴业广告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受理费550元、鉴定费1000元,共计1550元,由原告河南省禹州市兴业广告有限公司承担910元,被告Z某某、N某某承担64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5-08-21 |
4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4)禹民一初字第97号 | 原告 | 原告: 河南省禹州市兴业广告有限公司 被告: Z某某,许昌XX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市分公司 | 50000 | 准许原告河南省禹州市兴业广告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Z某某、许昌XX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市分公司的起诉。
本案受理费1050元,减半收取525元,由原告河南省禹州市兴业广告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14-08-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