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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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判决如下:
一、被告陈贵龙、河南华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归还原告南昌市第五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殷小菁借款本金160万元及利息(截止至2019年7月1日,利息为307.2万元;自2019年7月2日起至付清欠款之日止的利息,按月息2%计付)。
二、驳回原告南昌市第五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殷小菁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由原告预交的案件受理费19200元,诉前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24200元,由两被告共同承担,限随上述款项一并支付。 ...更多 | -- | 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 2023-02-06 | 〔2019〕赣0103执5997号 |
序号 | 列入经营异常原因 | 列入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入) |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 移出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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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更多 | 2015-08-13 | 临汾市临汾开发区 |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3年内且依照《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可以在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公示后,申请移出 ...更多 | 2016-05-17 | 临汾市临汾开发区 |
序号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履行情况 | 立案文号 | 立案日期 | 执行依据文号 | 执行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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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3)赣0103执恢189号 | 2023-02-06 | (2019)赣0103执5997号 | 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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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无 | -- | 变更类型:经营范围;变更前内容:替总公司承揽房屋建筑工程、公路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机电设备安装;建筑防水工程;园林古建筑工程,承接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变更后内容:替总公司承揽房屋建筑工程、公路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机电设备安装;建筑防水工程;园林古建筑工程,承接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更多 | -- | 2099-12-31 | 临汾市临汾开发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