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
1 | 超量开药、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超范围支付、超登记范围开展诊疗 | 壹万零伍佰贰拾贰元壹角叁分 | -- | 上海市浦东新区医疗保障局 | 2023-09-25 | 浦医保罚决字第2220230141号 | |
2 | 超标准收费 | 叁佰捌拾壹元整 | -- | 上海市浦东新区医疗保障局 | 2023-06-20 | 浦医保罚决字第2220230076号 | |
3 | 发生医疗事故 | 警告 | -- | 浦东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2022-11-25 | 浦第2220224006号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
1 | 浦卫人护士登字(2019)第002974号 | 护士执业许可 | 集体延续注册 | 2019-08-14 | 2019-08-14 | 浦东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
2 | 浦卫建项发字(2021)第B0134号 | 建设项目预防性卫生审查许可 | 方案 | 2021-04-23 | 2025-04-21 | 浦东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
3 | 沪市自贸临港路掘许受(2022)02005号 | 上海市路政管理行政许可证 | 浦东新区精神卫生中心(书院院区)新建工程开设4个机动车出入口 | 2022-03-02 | 2099-12-31 | 临港管委会 | |
4 | 沪卫微运准字2022第1191号 | 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准运证书 | 其他(请手动输入该名称) | 2022-08-19 | 2026-08-18 |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
5 | 沪卫微运准字2022第0364号 | 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准运证书 | 其他(请手动输入该名称) | 2022-03-02 | 2026-03-01 |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
6 | 1602PD0429 | -- | 浦东新区南汇精神卫生中心大修项目 修缮工程 | -- | 2099-12-31 | 建交委 | |
7 | SHSX20210953 | 填堵河道的审批 | 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精神卫生中心:\u200b你单位于2021年7月5日提出的临港新城书院社区G4PD-0203单元H04A-02地块填堵河道的申请(受理号:SHSX20210953)及2020年7月14日的补正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上海市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体事项批复如下:\u200b一、同意你单位在满足地区防汛排水安全的条件下,对东至万松路、南至定武路、西至安君路、北至千顺路的临港新城书院社区G4PD-0203单元H04A-02地块范围内涉及的现状水系进行调整。\u200b二、你单位应按照《上海市临港新城书院社区G4PD-0203单元H04A-02地块(浦东新区南汇精神卫生中心迁建工程)填堵河道论证方案》实施水系调整,新开秋涟河(蓝云港西侧河段)长32米,河道中心线起讫点城建坐标(X:-33711.36,Y:45957.69)~(X:-33683.74,Y:45942.22),新增河道面积1371平方米。秋涟河规模为:河口宽43米,河底宽15米,河底高程-1.0米(上海吴淞高程)。\u200b三、本次用于补偿的秋涟河已基本实施完成,请你单位抓紧完善用地等各项手续,并于2021年8月底前报请市、区河道行政主管部门核验通过,并在妥善落实过渡时期的防汛排水措施后,可对地块范围内及周边区域涉及的面积约1236平方米的部分现状书院镇东征村2号沟实施填堵。\u200b四、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河道填堵前,你单位应就填河方案到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办理施工审核手续。同时,填河实施期间,你单位应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u200b五、其他事项\u200b(一)你单位应切实做好过渡时期的防汛排水方案并报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审核后实施,以确保地块范围及周边地区防汛排水安全。\u200b(二)请你单位根据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的指导意见,落实新开河道工程的管理范围和日常养护具体措施。规划道路穿越规划河道时应设置跨河桥梁,你单位应根据河道蓝线及《上海市跨、穿、沿河构筑物河道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的要求具体落实。\u200b(三)本次秋涟河新增面积不再用作其它项目填堵河道的补偿,请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根据本项目开填河情况做好与年度航空遥感影像成果的对接和区域现状河湖数据的复核。\u200b特此批复。\u200b \u200b\u200b上海市人民政府\u200b ...更多 | 2021-07-15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
8 | 浦卫登字(2018)第001851号 | -- | 集体注册 | -- | 2099-12-31 | 浦东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
9 | 21LGPD0045D01 | 建筑工程施工的许可 | 对浦东新区精神卫生中心(书院院区)新建工程(桩基工程)建筑工程施工的许可 | 2022-09-05 | 2099-12-31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 | |
10 | 1602PD0429 | -- | 对浦东新区南汇精神卫生中心大修项目建设工程项目报建的许可 | -- | 2099-12-31 | 浦东新区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
1 | 其他 | (2021)沪01民终12961号 | 被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由上诉人J某某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1-11-19 |
2 | 其他 | (2021)沪0115民初71724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精神卫生中心 | -- | 本案按撤诉处理 | 2021-10-11 |
3 | 其他 | (2021)沪0115民初11725号 | 被告 | 原告: J某某 被告: 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精神卫生中心,上海辉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 驳回原告J某某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J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5-19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
1 | -- | (2024)沪0115民初3607号 | 原告 | 原告: 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精神卫生中心 被告: X某某,Z某某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2024-01-25 | |
2 | -- | (2024)沪0115民初3607号 | 原告 | 原告: 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精神卫生中心 被告: X某某,Z某某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2024-01-25 | |
3 | 一般人格权纠纷 | (2023)沪0115民初53907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精神卫生中心,C某某,J某某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2023-08-07 | |
4 | 一般人格权纠纷 | (2023)沪0115民初53907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精神卫生中心,C某某,J某某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2023-08-07 | |
5 | 一般人格权纠纷 | (2023)沪0115民初53907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精神卫生中心,C某某,J某某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2023-07-05 | |
6 |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 (2022)沪0115民初74589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精神卫生中心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2022-11-30 | |
7 |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 (2021)沪01民终12961号 | 被告 | 原告: J某某 被告: 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精神卫生中心,上海辉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2021-10-21 | |
8 | 人格权纠纷 | (2021)沪0115民初71724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精神卫生中心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2021-09-15 | |
9 | 生命权纠纷 | (2021)沪0115民初11725号 | 被告 | 原告: J某某 被告: 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精神卫生中心,上海辉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2021-05-10 | |
10 |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 (2021)沪0115民初11725号 | 被告 | 原告: J某某 被告: 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精神卫生中心,上海辉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2021-03-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