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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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我局于2023年2月27日对你单位进行了调查,发现你单位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你单位年产25万套三轮摩托车后桥及配件项目喷塑工序正常生产,其配套安装的袋式除尘器设施正常运行,但喷粉间密闭不严,致使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未经有效收集,存在无组织排放现象 ...更多 | 罚款贰万捌仟柒佰肆拾叁元整 | 28743 | 洛阳市生态环境局 | 2023-04-13 | 豫0381环罚决字〔2023〕42号 | |
2 | 本机关于2020年11月27日对你单位违反大气污染防治制度案立案调查。2020年11月11日至11月24日,生态环境部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秋冬季监督帮扶工作组对偃师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你单位在2020年11月24日生产期间,焊接工序生产设备粉尘无组织排放未采取相应烟尘收集处理措施。2020年11月27日,我局执法人员经现场勘查和对你单位相关人员的调查询问,确认你单位2020年11月24日生产期间焊接工段部分焊接工序未在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集气罩)下进行,致使焊接过程中产生的焊接烟尘未经收集处理直接排放。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钢铁、建材、有色金属、石油、化工、制药、矿产开采等企业,应当加强精细化管理,采取集中收集处理等措施,严格控制粉尘和气态污染物的排放。”的规定,已构成违法。 ...更多 | 环境行政罚款叁万元。 | 30000 | 偃师市环境保护局 | 2020-12-30 | 偃师市环境保护局 | |
3 | 本机关于2020年4月28日对你单位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案立案调查。2020年4月28日,通过我局执法人员调取偃师市污染治理设施用电监管系统,发现你单位2020年4月21日生产环节用电正常情况下与之配套的治污环节用电异常。经我局执法人员调查询问,确认你单位2020年4月21日焊接工段正常生产时停用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致使焊接工段产生的烟尘未经处理直接排放。上述行为违反了《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六条“排污单位应当加强大气污染物排放精细化管理,对不经过大气污染物排放口集中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应当采取密闭、封闭、集中收集、覆盖、吸附、分解等处理措施,严格控制生产过程以及内部物料堆存、传输、装卸等环节产生的粉尘和气态污染物的排放。”的规定,已构成违法。 ...更多 | 环境行政罚款贰万元。 | 20000 | 偃师市环境保护局 | 2020-06-02 | 偃环罚决字〔2020〕第152号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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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劳动争议 | (2017)豫03民终5792号 | 被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由上诉人C某某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7-12-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