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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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21)鲁1603执228号 | 其他 | - | -- | -- | 2021-05-11 |
2 | 合同纠纷 | (2020)鲁1603民初1496号 | 被告 | 原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市沾化支行 被告: X某某,沾化县安家置业有限公司 | 245341.04 | 一、被告X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给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市沾化支行借款本金244397.97元、利息943.07元及自2020年8月29日至实际给付之日的利息(按合同约定利率计算);
二、被告X某某如果在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期限内不履行还款义务,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市沾化支行可以就其提供抵押的房产优先受偿;
三、被告沾化县安家置业有限公司对本判决第一款项在第二项抵押财产受偿不足的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492元,由被告X某某、沾化县安家置业有限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9-04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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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20)鲁1603民初1495号 | 被告 | 原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市沾化支行 被告: W某某,Z某某,沾化县安家置业有限公司 | 滨州市沾化区人民法院 | 2020-08-28 | |
2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20)鲁1603民初1496号 | 被告 | 原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市沾化支行 被告: X某某,Z某某,沾化县安家置业有限公司 | 滨州市沾化区人民法院 | 2020-08-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