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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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大气污染防治类,违反污染防治设施规定类 | 处罚内容:罚款肆万贰仟玖佰伍拾元整(42950元);处罚类别:罚款;罚款金额(万元):4.295 | 42950 |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 | 2023-12-21 | 豫0184环罚决字202324号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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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票据纠纷 | (2019)川0302民初3108号 | 原告 | 原告: 河南金升电碳有限公司 被告: 自贡凯迪碳素有限公司 | 201150 | 被告自贡凯迪碳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河南金升电碳有限公司汇票票款100000.00元;并以100000.00元为基数自2019年5月31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支付利息,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全部付清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支付利息。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收取1150.00元,由被告自贡凯迪碳素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12-30 |
2 | 侵权责任纠纷 | (2019)豫01民终17132号 | 被上诉人 | - | 20680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4402元,由Z某某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9-09-20 |
3 | 侵权责任纠纷 | (2019)豫0184民初4948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Z某某,河南金升电碳有限公司 | 413888.99 | 一、被告Z某某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Z某某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以上各项损失共计333204.99元。
二、被告河南金升电碳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Z某某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以上各项损失共计76282元。
三、驳回原告Z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8804元,减半收取4402元,原告Z某某承担800元,被告Z某某承担2931元,河南金升电碳有限公司承担671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于上诉之日起七日内向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交纳上诉费后将交费凭证交本院查验,逾期视为放弃上诉 ...更多 | 2019-07-15 |
4 | 侵权责任纠纷 | (2018)豫0184民初8861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Z某某,河南金升电碳有限公司 | -- | 本案按Z某某撤回起诉处理 | 2018-11-07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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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劳动争议 | (2022)豫0184民初9217号 | 被告 | 原告: F某某 被告: 河南金升电碳有限公司 | 新郑市人民法院 | 2023-01-13 | |
2 | 票据追索权纠纷 | (2019)川0302民先调2326号 | 原告 | 原告: 河南金升电碳有限公司 被告: 自贡凯迪碳素有限公司 | 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法院 | 2019-12-20 | |
3 | 票据追索权纠纷 | (2019)川0302民初3108号 | 原告 | 原告: 河南金升电碳有限公司 被告: 自贡凯迪碳素有限公司 | 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法院 | 2019-12-20 | |
4 |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 (2019)豫01民终17132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河南金升电碳有限公司,Z某某 |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9-08-27 | |
5 |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河南金升电碳有限公司 |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9-08-27 | |
6 |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 (2019)豫0184民初4948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河南金升电碳有限公司 | 新郑市人民法院 | 2019-05-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