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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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未缴、少缴税款进行处罚 | 13586.99 | -- | 砀山县地方税务局稽查局 | 2016-08-05 | 砀地税稽罚〔2016〕5号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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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21)皖1321执169号之一 | 申请人 | - | -- | 终结对砀山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皖1321民初1584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1-06-07 |
2 | 合同纠纷 | (2020)皖13民终2932号 | 被上诉人 | - | 11000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2500元,由上诉人S某某、Z某某、S某某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0-11-16 |
3 | 追偿权纠纷 | (2020)皖1321执1447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对砀山县人民法院(2019)皖1321民初709号民事判决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0-10-20 |
4 | 合同纠纷 | (2020)皖1321民初1377号 | 被告 | 原告: S某某 被告: 安徽省砀山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1200 | 驳回S某某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40元,由S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7-29 |
5 | 合同纠纷 | (2020)皖1321民初1584号 | 原告 | 原告: 安徽省砀山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S某某,Z某某,S某某 | 110000 | 一、S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给付安徽省砀山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欠涉案21#504室商品房购房款110000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以110000元为基数,自2019年7月1日起按照日万分之二计付至付清款之日止);
二、驳回安徽省砀山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规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250元,由S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7-29 |
6 | 合同纠纷 | (2020)皖1321民初461号 | 原告 | 原告: 安徽省砀山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S某某 | 58000 | 准许安徽省砀山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250元,由安徽省砀山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20-04-22 |
7 | 合同纠纷 | (2019)皖1321执1396号之一 | 申请人 | - | -- | 终结安徽省砀山县人民法院(2019)皖1321民初2780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的权利,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9-12-27 |
8 | 合同纠纷 | (2019)皖1321执1396号 | 申请人 | - | -- | 冻结、查封、扣押X某某、Z某某的银行存款或其它等值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更多 | 2019-11-01 |
9 | 合同纠纷 | (2019)皖1321民初2780号 | 原告 | 原告: 安徽省砀山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X某某,Z某某 | 100000 | X某某、Z某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安徽省砀山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房余款100000元及违约金(违约金从2017年12月1日起以100000元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二标准计算至付清款之日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300,因简易程序审理减半收取计1150元,由X某某、Z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08-03 |
10 | 追偿权纠纷 | (2019)皖1321民初711号 | 原告 | 原告: 安徽省砀山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H某某 | 215296.84 | 一、H某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安徽省砀山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代为偿还的贷款215296.84元;
二、驳回安徽省砀山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265元,由H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06-20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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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 (2020)皖1321民初1377号 | 被告 | 原告: S某某 被告: 安徽省砀山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砀山县人民法院 | 2020-06-03 | |
2 |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 (2020)皖1321民初461号 | 原告 | 原告: 安徽省砀山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S某某 | 砀山县人民法院 | 2020-04-22 | |
3 |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 -- | 其他 | - | 砀山县人民法院 | 2020-02-27 | |
4 |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 (2019)皖1321刑初34号 | 其他 | 被告: L某某,L某某,D某某 | 安徽省宿州市砀山县人民法院 | 2019-07-25 | |
5 |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 (2019)皖1321民初2780号 | 原告 | 原告: 安徽省砀山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X某某,Z某某 | 砀山县人民法院 | 2019-07-25 | |
6 | 追偿权纠纷 | -- | 其他 | - | 砀山县人民法院 | 2019-06-20 | |
7 |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 -- | 其他 | - | 砀山县人民法院 | 2019-04-23 | |
8 | 追偿权纠纷 | (2019)皖1321民初711号 | 原告 | 原告: 安徽省砀山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H某某 | 砀山县人民法院 | 2019-04-02 | |
9 | 追偿权纠纷 | (2019)皖1321民初711号 | 原告 | 原告: 安徽省砀山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 2019-04-01 | |
10 |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 (2019)皖1321民初712号 | 原告 | 原告: 安徽省砀山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X某某 | 砀山县人民法院 | 2019-03-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