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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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宁中税) 许准字 〔2019〕 第(10072) 号 |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 准予行政许可文书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更多 | 2019-02-13 | 2099-12-31 | 国家税务总局西宁市城中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 |
2 | j8510000832603 | -- | 银行账户行政许可证变更 | -- | 2099-12-31 | 中国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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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21)青0104执989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院作出的(2020)青0104民初3643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如发现被执行人W某某下落及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可持本裁定书申请本院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1-10-29 |
2 | 民间借贷纠纷 | (2020)青0104民初3643号 | 原告 | 原告: 青海金石资产评估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W某某 | 1480000 | 被告W某某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青海金石资产评估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借款本金1000000元,并支付自2014年8月28日至2016年8月28日借期内利息160000元、自2016年8月29日至2020年8月28日的逾期资金占用利息320000元,以上共计1480000元;自2020年8月29日起至借款全部清偿之日止的资金占用利息,以实际欠付的借款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8%计算给付。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3758元、公告费800元、保全费5000元,由原告青海金石资产评估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负担案件受理费5638元,由被告W某某负担案件受理费18120元、公告费800元、保全费50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12-09 |
3 | 其他 | (2020)青0104执保84号 | 其他 | - | -- | -- | 2020-12-08 |
4 | 合同纠纷 | (2020)青0104民初3643号 | 申请人 | - | 2119777.77 | 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W某某2119777.77元的财产。
案件保全费5000元,由青海金石资产评估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预缴。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20-12-04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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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20)青0104民初3643号 | 原告 | 原告: 青海金石资产评估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W某某 | 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 | 2020-12-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