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执行标的(元) | 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
1 | 4910000 | (2024)渝0111执1298号 |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 | 2024-03-26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
1 | -- | (2022)粤0112民初19535号 | 原告 | - | 5460561.64 | 一、本诉被告广东景腾散体物料运输有限公司应当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本诉原告广州市昊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清偿剩余购车款5349838.64元;
二、本诉被告广东景腾散体物料运输有限公司应当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本诉原告广州市昊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支付逾期付款利息(计算方法:以5349838.64元为基数,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21年9月28日起计算至本诉被告广东景腾散体物料运输有限公司清偿剩余购车款5349838.64元之日止);
三、驳回本诉原告广州市昊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四、驳回反诉原告广东景腾散体物料运输有限公司的全部反诉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诉案件受理费54551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59551元),由昊峰公司负担6037元,由景腾公司负担53514元。昊峰公司已预缴58380元,本院予以退还52343元(58380元-6037元);景腾公司应当在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向本院缴纳53514元。
反诉案件受理费14094.5元,由景腾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12-30 |
2 | 其他 | (2022)粤01民辖终1202号 | 被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2022-08-22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粤0112执11287号 | 申请人 | - | -- | -- | 2021-02-05 |
4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粤0112民初764号 | 原告 | 原告: 广州市昊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被告: 东莞市马瑞物流有限公司 | 117340 | 被告东莞市马瑞物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广州市昊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1734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以117340元为本金,从2018年11月28日开始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的1.5倍计算,从2019年8月20日开始至货款清偿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倍计算)。
如当事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646元,财产保全费1120元,两项共计3766元,由被告东莞市马瑞物流有限公司负担。(原告东莞市马瑞物流有限公司已预付了案件受理费和财产保全费,并同意由被告迳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5-15 |
5 | 其他 | (2018)粤0112民初130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广州市昊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47515.74 | 一、被告广州市昊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于2018年2月12日前一次性向原告W某某支付补偿费47515.74元。
二、发动机号为16H00128419、车架号码为LZFH25R3XGD309451车辆的买卖合同纠纷终结,原告W某某不再追究被告广州市昊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的责任。
三、本案案件受理费3264.26元、财产保全申请费4195元,合计7459.26元由被告广州市昊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负担,被告广州市昊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于2018年2月12日前迳付给原告W某某。
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的内容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上述协议,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更多 | 2018-02-11 |
6 | 侵权责任纠纷 | (2017)渝01民终6955号 | 被告 | - | 35200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6580元,由上汽依维柯红岩商用车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7-12-25 |
7 | 侵权责任纠纷 | (2017)渝0112民初12882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上汽依维柯红岩商用车有限公司,广州市昊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344000 | 一、被告上汽依维柯红岩商用车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退还原告L某某购车款344000元;
二、驳回原告L某某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580元,减半收取3290元,由被告上汽依维柯红岩商用车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当选提供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7-08-17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
1 | -- | (2024)粤0112民初1449号 | 第三人 | 原告: 广州君臻物流有限公司 被告: H某某 |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 2024-07-04 | |
2 | -- | (2024)粤0112民初1449号 | 第三人 | 原告: 广州君臻物流有限公司 被告: H某某 |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 2024-05-30 | |
3 | -- | (2023)渝0111民初5912号 | 被告 | 原告: 重庆重型汽车集团专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广州市昊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L某某,广东景腾散体物料运输有限公司 |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 | 2023-12-15 | |
4 | -- | (2023)渝0111民初5912号 | 被告 | 原告: 重庆重型汽车集团专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广州市昊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L某某,广东景腾散体物料运输有限公司 |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 | 2023-12-15 | |
5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3)渝0111民初5912号 | 被告 | 原告: 重庆重型汽车集团专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广州市昊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L某某,广东景腾散体物料运输有限公司 |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 | 2023-11-24 | |
6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3)渝0111民初5912号 | 被告 | 原告: 重庆重型汽车集团专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广州市昊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L某某,广东景腾散体物料运输有限公司 |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 | 2023-11-24 | |
7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3)粤01民终7963号 | 被上诉人 | - |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04-24 | |
8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粤0112民初19535号 | 原告 | 原告: 广州市昊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被告: 广东景腾散体物料运输有限公司 |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 2022-09-08 | |
9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粤0112民初19535号 | 原告 | 原告: 广州市昊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被告: 广东景腾散体物料运输有限公司 |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 2022-07-20 | |
10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粤0112民初764号 | 原告 | 原告: 广州市昊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被告: 东莞市马瑞物流有限公司 |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 2020-04-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