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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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22)鲁0112执342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2-07-05 |
2 | 民间借贷纠纷 | (2019)鲁0103执3140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的权利,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19-11-27 |
3 | 民间借贷纠纷 | (2019)鲁01民终4234号 | 上诉人 | - | -- | 本案按上诉人贾贵成、大连跃达制冷空调工程有限公司、大连跃达制冷空调工程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多 | 2019-05-13 |
4 | 民间借贷纠纷 | (2017)鲁0103民初5612号 | 被告 | 原告: 山东华磊工贸有限公司 被告: 大连跃达制冷空调工程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贾贵成,大连跃达制冷空调工程有限公司 | 6883736.5 | 一、被告大连跃达制冷空调工程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大连跃达制冷空调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山东华磊工贸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6883736.50元。
二、被告大连跃达制冷空调工程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大连跃达制冷空调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山东华磊工贸有限公司偿还借款利息(自2013年9月12日起至2014年5月21日止以6883736.50元为基数按月息18‰计算利息;自2014年5月22日起以6883736.5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计算利息至付清之日)。
三、被告贾贵成对上述第一、二项还款义务承担连带保证清偿责任。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76440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共计81440元,均由被告大连跃达济南分公司、大连跃达公司、贾贵成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12-05 |
5 | 合同纠纷 | (2018)鲁01民辖终834号 | 被告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2018-09-17 |
6 | 劳务合同纠纷 | (2016)鲁01民终2303号 | 上诉人 | - | 206667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4400元,由大连跃达制冷空调工程有限公司、大连跃达制冷空调工程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6-07-15 |
7 | 劳务合同纠纷 | (2015)市民初字第2307号 | 被告 | 原告: Y某某 被告: 大连跃达制冷空调工程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 | 3682000 | 一、被告大连跃达制冷空调工程有限公司、被告大连跃达制冷空调工程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Y某某劳务费1841000元。
二、被告大连跃达制冷空调工程有限公司、被告大连跃达制冷空调工程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Y某某利息损失:以1841000元为基数,自2015年7月16日起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三、驳回原告Y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四、驳回被告大连跃达制冷空调工程有限公司的反诉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980元,由被告大连跃达制冷空调工程有限公司、被告大连跃达制冷空调工程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负担;反诉费4400元,由被告大连跃达制冷空调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6-01-13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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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劳务合同纠纷 | (2020)鲁0103民初13724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C某某 被告: 大连跃达制冷空调工程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 |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 2020-12-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