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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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19)鄂0902民初4662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孝感市永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孝感市永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溪河新天地项目部 | -- | 本案按原告L某某回起诉处理 | 2019-10-28 |
2 | 合同纠纷 | (2018)鄂0902执711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2017)鄂09民终391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8-11-05 |
3 | 其他 | (2018)鄂0902执恢181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2016)鄂0902民初3379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8-09-03 |
4 | 民间借贷纠纷 | (2018)鄂0902民初388号 | 被告 | 原告: S某某 被告: 汪远雄,H某某,W某某,湖北中凯新能源有限公司,孝感市永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300000 | 一、被告W某某、H某某偿还原告S某某借款本金1300000元及利息(按本金1300000元,自2016年1月29日起按年利率24%计算至付清之日止)。
二、被告湖北中凯新能源有限公司对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被告W某某以其房屋(孝房字第××号房产证、孝城国用(2015)00416号土地证)承担担保责任。
三、驳回原告S某某其他诉讼请求。
上述给付款项,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逾期支付,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16500元,由被告W某某、H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湖北省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并预交上诉案件诉讼费16500元(款汇至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人在上诉期届满后七日内仍未预交诉讼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更多 | 2018-05-22 |
5 | 其他 | (2017)鄂0902执1097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2017)鄂09民终391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8-03-28 |
6 | 其他 | (2017)鄂0902执646号 | 被执行人 | - | -- | 一、终结(2016)鄂0902民初3397号民事调解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二、被执行人具备条件时,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剩余债权。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7-10-27 |
7 | 其他 | (2017)鄂09执异35号 | 第三人 | - | -- | 解除对孝感市永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孝感市孝南区肖港镇白马寺社区17374.07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的查封。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更多 | 2017-07-04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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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鄂0921民初444号 | 被告 | 原告: 湖北孝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花园支行 被告: 孝感市永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Y某某,H某某 | 孝感市孝昌县人民法院 | 2024-03-12 | |
2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0)鄂0902民初2748号 | 被告 | 原告: 孝感市光源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孝南分公司 被告: 孝感市永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孝感市孝南区人民法院 | 2020-10-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