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列入经营异常原因 | 列入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入) |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 移出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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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 2021-10-15 | 武汉市洪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3年内且依照《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依法办理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变更登记后,申请移 ...更多 | 2021-11-25 | 武汉市洪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 |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 2019-05-07 | 武汉市洪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3年内且依照《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依法办理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变更登记后,申请移 ...更多 | 2019-07-09 | 武汉市洪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3 |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 2018-01-15 | 武汉市洪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3年内且依照《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提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可以重新取得 ...更多 | 2018-04-13 | 武汉市洪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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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侵权责任纠纷 | (2018)鲁02民终5033号 | 被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00元,由上诉人L某某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8-07-31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8)鲁0283民初311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武汉天诚永道商贸有限公司,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 | 12000 | 一、驳回L某某对武汉天诚永道商贸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二、驳回L某某对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00元,减半收取50元,由L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04-24 |
3 | 侵权责任纠纷 | (2017)鲁0283民初10234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武汉天诚永道商贸有限公司 | 12000 | 驳回原告L某某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100元,退给原告L某某。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接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7-1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