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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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 | 携带相关资料至我局申报办理有关事项 | -- | 国家税务总局衡阳市珠晖区税务局 | 2023-12-01 | -- | |
2 | 违规经营 | 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处100000元罚款,上缴国库 | 100000 | 长沙市望城区市场监管局 | 2023-09-28 | 望市监案字2023446号 | |
3 | 2023年3月12日,本局执法人员对中国铁建国际城小区二期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经初步核实,发现当事人于2023年3月2日维保的该小区二期18栋1单元1号电梯存在维保记录与实际维保情况不符的问题,即当事人在该小区从事的电梯维保工作中未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为进一步查明事实,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规定,本局于2023年3月28日对当事人予以立案调查。经查明:2022年12月9日,当事人与长城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签订维保合同。承担其使用的长沙县中国铁建国际城小区二期电梯的维护保养工作。2023年3月12日,本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负责维护保养的该小区的电梯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当事人在该小区二期18栋1单元1号电梯(通力牌曳引驱动乘客电梯、使用单位编号:18-1-1、设备代码:31104301212017050034、登记证编号:梯11湘AA03788(20)、设备编号:30448652)2023年3月3日凌晨0时6分至2时40分的半月维保工作中下列轿厢维保项目(内容)实际未开展作业:1、轿厢照明、风扇、应急照明,2、轿内报警装置、对讲系统,3、轿内指令按钮,4、轿厢平层准确度。但当事人制作的2023年3月2日的半月维保记录显示以上项目均已开展维保作业并合格。另查明,当事人在本案中的违法所得按单次维保费用计算为200元 ...更多 | 一、没收违法所得200元。二、罚款10000元。 | 10000 | 长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3-05-08 | 长县市监处罚〔2023〕75号 | |
4 | 未依法履行职责 | 处罚类别:2;处罚内容:对当事人给予以下行政处罚:一、没收违法所得200元。二、罚款10000元。;罚款金额(万元):1.0 ...更多 | 10200 | 长沙县市监局 | 2023-05-08 | 长县市监处罚202375号 | |
5 | 根据《郴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1年度电梯维保单位监督检查的通知》,2022年4月21日本局联合检查组依法对通力电梯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郴州维保站)进行检查,发现该站存在下列问题:1、维保存档资料不全,缺自检报告、电气图纸、定检报告、维保合同等;2、未见质保体系文件及相关运行资料;3、未见电梯振动和起制动加减速度测试仪、计时器具、重量称重仪器、紧固件扭矩测量仪器、钢丝绳张力测试仪器、激光测距仪、电钻、电锤、常用通讯工具及上述设备仪器检定证书;4、抽查熠通公馆电梯(设备代码311043100020181188)五方通话不清晰。2022年5月12日本局向当事人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郴市监特令〔2022〕第15号),责令当事人在收到指令书之日起7日内(2022年5月19日前)采取措施予以改正或者消除事故隐患。2022年6月15日本局对2021年度郴州市电梯维保单位监督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将发现的问题全部整改到位,检查结果为不合格。本局于2022年8月1日对当事人予以立案调查,执法人员依法制作询问笔录并提取了相关书证等证据,于2022年9月16日调查终结。经查,当事人通力电梯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于2006年10月20日注册登记成立,经营范围:乘客电梯维修A级、安装A级,载货电梯、液压电梯、杂物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的安装维修A级及保养。当事人于2020年8月11日经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编号:TS3343229-2024),获准从事下列电梯的安装(含修理):1、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许可参数:V>6·0m/S;2、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不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3、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4、杂物电梯(不含防爆电梯中的杂物电梯)。有效期至:2024年9月18日。本局于2022年5月12日向当事人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郴市监特令〔2022〕第15号),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当事人于收到指令书之日起7日内采取以下措施予以改正或者消除事故隐患:1、对每台电梯建立维保档案;2、提供质保体系相关运行资料;3、提供电梯振动和起制动加减速度测试仪、计时器具、重量称重仪器、紧固件扭矩测量仪器、钢丝绳张力测试仪器、激光测距仪、电钻、电锤、常用通讯工具及上述设备仪器检定证书;4、修复熠通公馆电梯(设备代码311043100020181188)五方通话,并举一反三对所维保的电梯进行排查;5、按要求整改上述问题,并将整改情况(附见证材料)报本局。当事人在整改截止日期2022年5月19日前未按要求整改到位,2022年6月15日、7月11日当事人分两次向本局提交了上述问题的整改资料,但未提交计时器具、重量称重仪器、紧固件扭矩测量仪器、钢丝绳张力测试仪器相关资料。另查,2022年8月29日当事人再次向本局提交了上述问题的整改资料,并完成了全部问题整改。 ...更多 | 罚款5000元。 | 5000 | 郴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2-10-18 | 郴市监案处字〔2022〕108号 | |
6 | 未按电梯维护保养规则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 | 处15000元 | -- | 望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2-01-18 | 望市监案字〔2022〕038号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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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22)湘0112民初6659号 | 申请人 | - | 211500 | 冻结被申请人湖南西沃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银行存款211500元或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其中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3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2年,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1年)。
申请保全人申请续行财产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22-08-17 |
2 | 合同纠纷 | (2021)湘0102执8437号 | 申请人 | - | 190084 | 划拨、提取株洲市同乐湖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银行存款、收入190084元(暂未计算迟延履行期间加倍债务利息)或者查封、扣押、冻结其价值相当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更多 | 2021-09-27 |
3 | 合同纠纷 | (2020)湘0102民初16823号 | 原告 | 原告: 通力电梯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 被告: 株洲市同乐湖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183700 | 一、被告株洲市同乐湖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向原告通力电梯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支付维保费167000元;
二、被告株洲市同乐湖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向原告通力电梯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支付违约金16700元;
三、驳回原告通力电梯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上述金钱给付义务,限被告株洲市同乐湖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三日内履行,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4148.75元,由被告株洲市同乐湖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负担3656元,原告通力电梯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负担492.7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5-10 |
4 | 合同纠纷 | (2021)湘01民辖终149号 | 被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2021-03-01 |
5 | 合同纠纷 | (2020)湘0102民初16823号 | 原告 | 原告: 通力电梯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 被告: 株洲市同乐湖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 驳回被告株洲市同乐湖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12-04 |
6 | 侵权责任纠纷 | (2020)湘0102执保1756号 | 申请人 | - | 476000 | 一、冻结被申请人株洲市同乐湖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银行存款238000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二、冻结通力电梯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名下的银行账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长沙新姚路支行,账号:43×××57)内的银行存款238000元。
案件申请费1710元,由通力电梯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更多 | 2020-09-29 |
7 | 其他 | (2020)湘01民终2446号 | 被上诉人 | - | 55202 | 一、撤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2019)湘0111
民初2342号民事判决;
二、湖南湘通电梯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通力电梯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电梯维护保养费用55202元;
三、驳回通力电梯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一审案件受理费7888元,因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3944元,保全申请费2520元,合计6464元,由通力电梯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负担5589元,湖南湘通电梯有限公司负担875元。二审案件受理费2778元,由通力电梯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0-05-07 |
8 | 其他 | (2019)湘0111民初2342号 | 原告 | 原告: 通力电梯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 被告: 湖南湘通电梯有限公司 | 179090 | 一、被告湖南湘通电梯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原告通力电梯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电梯维护保养费用179090元;
二、驳回原告通力电梯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7888元,因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3944元,保全申请费2520元,合计6464元,由原告通力电梯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负担3520元,被告湖南湘通电梯有限公司负担2944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07-17 |
9 | 其他 | (2019)湘0111执保515号 | 申请人 | - | -- | -- | 2019-03-29 |
10 | 其他 | (2019)湘0111民初2342号 | 其他 | - | -- | 未公布 | 2019-03-08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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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起诉状副本、上诉状副本 | 侵权责任纠纷 | 湖南铝镍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 | 2024-03-26 | |
2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侵权责任纠纷 | 湖南铝镍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 | 2023-11-09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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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 | 被告 | 原告: X某某 被告: 通力电梯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 | 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 | 2023-12-12 | |
2 |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X某某 被告: 通力电梯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 | 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 | 2023-11-16 | |
3 | 合同纠纷 | (2022)湘0112民初6659号 | 原告 | 原告: 通力电梯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 被告: 湖南西沃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 | 2022-09-21 | |
4 | 服务合同纠纷 | (2020)湘0102民初16823号 | 原告 | 原告: 通力电梯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 被告: 株洲市同乐湖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 | 2021-03-17 | |
5 | 合同纠纷 | (2019)湘0111民初2342号 | 原告 | 原告: 通力电梯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 被告: 湖南湘通电梯有限公司 |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 | 2019-07-17 | |
6 | 合同纠纷 | (2019)湘0111民初2342号 | 原告 | 原告: 通力电梯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 被告: 湖南湘通电梯有限公司 |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 | 2019-03-26 | |
7 | 合同纠纷 | (2019)湘0111民初2342号 | 原告 | 原告: 通力电梯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 被告: 湖南湘通电梯有限公司 |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 | 2019-03-20 | |
8 | 劳动争议 | (2018)湘0203民初2228号 | 被告 | 原告: C某某 被告: 通力电梯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 | 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 | 2018-10-09 | |
9 | 服务合同纠纷 | (2017)湘0102民初9692号 | 原告 | 原告: 通力电梯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 被告: 湘潭市麓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 | 2018-03-26 | |
10 | 服务合同纠纷 | (2018)湘0103民初131号 | 原告 | 原告: 通力电梯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 被告: 北京市圣瑞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 |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 2018-03-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