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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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经查明,当事人东莞市企典照明科技工程有限公司等841户企业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及通过登记住所(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且最近六个月没有纳税申报记录或因没有开展生产经营或者自行停业导致的经营收入为零的行为,符合《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市监规字〔2020〕4号)规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之情形,构成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行为。 ...更多 | 对东莞市企典照明科技工程有限公司等841户企业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吊销名单详见清单)。 | -- |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1-06-23 | 东市监罚〔2021〕200623010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