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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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16)川0724执300号 | 申请人 | - | -- | 四川省安县人民法院(2015)安民初字第1075号民事判决书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此页无正文) ...更多 | 2016-10-14 |
2 | 合同纠纷 | (2015)安民初字第1658号 | 原告 | 原告: 国网四川安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四川省发豪包装有限公司 | 71479.6 | 限被告四川省发豪包装有限公司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国网四川安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支付拖欠的电费71479.6元及违约金(从2015年7月21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同期同档贷款基准利率的4倍计算)。
本案受理费1596元,减半收取798元,由被告四川省发豪包装有限公司负担。该费用已由原告预交,被告在支付上述款项时一并付给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5-10-12 |
3 | 合同纠纷 | (2015)安民初字第1075号 | 原告 | 原告: 国网四川安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绵阳川银化工有限公司 | 547646.28 | 限被告绵阳川银化工有限公司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国网四川安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付清下欠电费547646.28元及违约金(其中263259.70元从2015年3月1日起、284386.58元从2015年4月1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同期同档贷款基准利率的4倍计算)。
本案受理费9338元,减半收取4669元,全部由被告绵阳川银化工有限公司负担。该费用已由原告预交,被告在支付上述款项时一并付给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5-07-15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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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公共道路妨碍通行损害责任纠纷 | (2016)川0724民初760号 | 被告 | 原告: G某某 被告: 国网四川安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Z某某,绵阳启明星嘉晨实业有限公司安县分公司,绵阳启明星嘉晨实业有限公司 | 四川省安县人民法院 | 2016-06-08 | |
2 | 其他 | (2015)安民初字第1075号 | 原告 | 原告: 国网四川安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绵阳川银化工有限公司 | 四川省安县人民法院 | 2015-06-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