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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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粤1973执10423号 | 申请人 | - | -- | 被执行人广东澳德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已按上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履行完毕,执行费也已经缴纳。因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现作如下通知:
(2022)粤1973执10423号执行一案已执行完毕,本院依法予以结案。
特此告知! ...更多 | 2022-07-25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粤1972执605号之一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1-11-23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粤1971执29448号 | 申请人 | - | -- | -- | 2020-11-18 |
4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粤19民终8204号 | 被上诉人 | - | 121952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2739.03元,由上诉人东莞市佳的自动化设备科技有限公司负担(已预交)。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0-10-19 |
5 | 申请保全案件 | (2020)粤1973财保2126号 | 申请人 | - | 1000000 | 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深圳市瑞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价值1000000元的财产。
本案保全费5000元,由申请人东莞市鑫鹏装备科技有限公司预缴。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更多 | 2020-07-31 |
6 | 其他 | (2020)粤1971执保10261号 | 申请人 | - | -- | -- | 2020-07-22 |
7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粤1972民初4233号 | 原告 | 原告: 东莞市鑫鹏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东莞市佳的自动化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 989121.15 | 一、限被告东莞市佳的自动化设备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支付货款989121.15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报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50%的标准,自2020年3月25日起计算至货款实际清偿之日止)给原告东莞市鑫鹏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二、驳回被告东莞市佳的自动化设备科技有限公司的全部反诉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6846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原告均已预付)及反诉受理费1369.51元(被告已预付),全部由被告东莞市佳的自动化设备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7-07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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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粤19民终8204号 | 被上诉人 | - |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09-21 |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粤1972民初4233号 | 原告 | 原告: 东莞市鑫鹏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东莞市佳的自动化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2020-05-25 |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粤1972民初4233号 | 原告 | 原告: 东莞市鑫鹏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东莞市佳的自动化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2020-04-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