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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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民间借贷纠纷 | (2022)鄂2801民初7307号 | 被告 | 原告: P某某 被告: 玛雅森林恩施州装配式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1400000 | 被告玛雅森林恩施州装配式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还原告P某某借款本金1400000元,并以此为基数按月利率1%的标准支付自2018年1月1日起至本息清偿之日止的利息。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当事人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案件受理费11688元(已减半),被告玛雅森林恩施州装配式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人应在提交上诉状时,根据不服本判决的上诉请求数额及《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13条第(一)款的规定,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款汇至收款人: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恩施开发区支行,账号:1776××××7804(特别提示:用途栏务必注明系某某上诉案诉讼费,并将汇款凭证及联系电话提交本院或邮寄至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上诉人在上诉期届满后7日内仍未预交上诉费用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本案生效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以上诉法院生效判决为准),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须按期履行,逾期未履行的,应向本院报告财产状况,并不得有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本条款即为执行通知。违反本条规定的,本案申请执行后,人民法院可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列入失信名单、罚款、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更多 | 2022-08-03 |
2 | 与公司有关的纠纷 | (2022)鄂2801民初7263号 | 第三人 | 原告: Z某某 被告: Z某某,L某某,人民幸福(北京)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 | 本案按原告Z某某撤诉处理 | 2022-08-01 |
3 | 民间借贷纠纷 | (2022)鄂2801民初5973号 | 被告 | 原告: P某某 被告: 玛雅森林恩施州装配式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461000 | 被告玛雅森林恩施州装配式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P某某偿还借款本金461000元.
案件受理费4400元(已减半),保全费3020元,均由被告玛雅森林恩施州装配式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本院民事案款账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恩施市支行营业部,收款单位:恩施市人民法院,账号:×××63。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当事人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人应在提交上诉状时,根据不服本判决的上诉请求数额及《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13条第(一)款的规定,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款汇至收款人: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恩施开发区支行,账号:1776××××7804(特别提示:用途栏务必注明系某某上诉案诉讼费,并将汇款凭证及联系电话提交本院或邮寄至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上诉人在上诉期届满后7日内仍未预交上诉费用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本案生效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以上诉法院生效判决为准),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须按期履行,逾期未履行的,应向本院报告财产状况,并不得有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本条款即为执行通知。违反本条规定的,本案申请执行后,人民法院可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列入失信名单、罚款、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更多 | 2022-07-04 |
4 | 其他 | (2022)鄂2801民初4265号 | 被告 | 原告: 恩施州金江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被告: 玛雅森林恩施州装配式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249128.82 | 被告玛雅森林恩施州装配式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恩施州金江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支付锅炉安装价款227328.82元及违约金21800元,共计249128.82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当事人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本诉案件受理费2518.46元(已减半),由被告玛雅森林恩施州装配式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人应在提交上诉状时,根据不服本判决的上诉请求数额及《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款汇至收款人: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恩施开发区支行,账号:1776××××7804(特别提示:用途栏务必注明系某某上诉案诉讼费并将汇款凭证及联系电话提交本院或邮寄至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上诉人在上诉期届满后七日内仍未预交上诉费用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本案生效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以上诉法院生效判决为准),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须按期履行,逾期未履行的,应向本院报告财产状况,并不得有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本条款即为执行通知。违反本条规定的,本案申请执行后,人民法院可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列入失信名单、罚款、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更多 | 2022-05-23 |
5 | 物权保护纠纷 | (2022)鄂2801民初4192号 | 原告 | 原告: 玛雅森林恩施州装配式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恩施顺益货物运输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 | 本案按原告玛雅森林恩施州装配式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撤诉处理 | 2022-05-07 |
6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鄂2801执2299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恩施市人民法院(2022)鄂2801执2299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2-03-22 |
7 | 劳动争议 | (2021)鄂2801民初14556号 | 原告 | 原告: 玛雅森林恩施州装配式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H某某 | 39800 | 一、玛雅森林恩施州装配式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与H某某2021年3月17日至2021年10月27日事实劳动关系成立。
二、玛雅森林恩施州装配式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向H某某支付2021年9月、10月的欠付工资9800元。
三、玛雅森林恩施州装配式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向H某某支付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30000元。
四、驳回玛雅森林恩施州装配式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的诉讼请求。
本院民事案款账户,户名:恩施市人民法院,账号:×××63,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恩施市支行营业部。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当事人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二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计5元,由玛雅森林恩施州装配式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人应在提交上诉状时,根据不服本判决的上诉请求数额及《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款汇至收款人: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恩施开发区支行,账号:1776××××7804(特别提示:用途栏务必注明系某某上诉案诉讼费并将汇款凭证及联系电话提交本院或邮寄至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上诉人在上诉期届满后七日内仍未预交上诉费用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本案生效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以上诉法院生效判决为准),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须依法按期履行判决,逾期未履行的,应向本院报告财产状况,并不得有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本条款即为执行通知,违反本条规定的,本案申请执行后,人民法院可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列入失信名单、罚款、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更多 | 2022-02-21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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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武汉市威特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被告: 玛雅森林(恩施州)装配式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Z某某 | 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 | 2022-05-10 | |
2 | 其他 | (2021)皖1881民初4139号 | 被告 | 原告: 宁国市翰海商贸有限公司 被告: 玛雅森林恩施州装配式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宁国市人民法院 | 2021-12-01 | |
3 | 其他 | -- | 其他 | - | 恩施州恩施市人民法院 | 2021-11-25 | |
4 | 其他 | -- | 其他 | - | 恩施州恩施市人民法院 | 2021-11-25 | |
5 | 其他 | -- | 其他 | - | 恩施州恩施市人民法院 | 2021-11-25 | |
6 | 其他 | -- | 其他 | - | 恩施州恩施市人民法院 | 2021-11-25 | |
7 | 其他 | -- | 其他 | - | 恩施州恩施市人民法院 | 2021-11-25 | |
8 | 其他 | -- | 其他 | - | 恩施州恩施市人民法院 | 2021-11-25 | |
9 | 其他 | -- | 其他 | - | 恩施州恩施市人民法院 | 2021-11-25 | |
10 | 其他 | -- | 其他 | - | 恩施州恩施市人民法院 | 2021-1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