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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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1)娄星民保字第249-1号 | 被申请人 | - | -- | 将登记在被申请人西藏那曲地区伟峰矿业有限公司名下的藏AE1966奥迪牌轿车予以扣押。申请人应当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本院将解除对该车的扣押。本裁定立即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11-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