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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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鄂0102民初13459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武汉欧亚达商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 本案按原告W某某撤诉处理 | 2023-09-27 |
2 | -- | (2023)鄂0106民初6583号 | 被告 | 原告: Y某某 被告: 武汉市武昌区嫣晴木业经营部,武汉欧亚达商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24800 | 一、原告Y某某与被告武汉市武昌区嫣晴木业经营部于2021年9月5日签订的《武汉市家馨全屋定制合同单》于2022年6月1日解除;二、被告武汉市武昌区嫣晴木业经营部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原告Y某某货款24800元;三、被告武汉市武昌区嫣晴木业经营部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Y某某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以24800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自2022年6月1日起计算至债务实际清偿之日止,以不超过4960元为限);四、驳回原告Y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72元,由被告武汉市武昌区嫣晴木业经营部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3-06-14 |
3 | -- | (2023)鄂0106民初788号 | 被告 | 原告: 山西峰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襄垣县亚达鼎鸿地产有限公司 被告: 杭州欧亚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武汉欧亚达商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 准许原告山西峰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襄垣县亚达鼎鸿地产有限公司撤诉。原告峰连公司、亚达鼎鸿公司减少诉讼请求后的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峰连公司、亚达鼎鸿公司负担。 ...更多 | 2023-04-14 |
4 | -- | (2022)鄂0106民初19866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武汉美欧枫情家居设计有限公司,武汉欧亚达商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5000 | 一、被告武汉美欧枫情家居设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L某某退还预付款5000元及违约金(以5000元为计算基数,按照年利率14.6%的标准从2022年8月27日计算至全部款项付清之日止);二、驳回原告L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当事人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238元,由被告武汉美欧枫情家居设计有限公司负担50元,原告L某某负担188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更多 | 2023-03-27 |
5 | -- | (2023)鄂0106民初71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武汉美欧枫情家居设计有限公司,武汉欧亚达商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85000 | 一、确认被告武汉美欧枫情家居设计有限公司与原告Z某某2022年3月30日签订的《订货合同单》及增加产品订单于2023年1月28日解除;二、被告武汉美欧枫情家居设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Z某某退还货款85,000元并支付违约金(以货款85,000元为基数,按照日万分之五的利率标准计算自2023年1月28日起至货款付清之日止);三、驳回原告Z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1,023元,由被告武汉美欧枫情家居设计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3-03-07 |
6 | 其他 | (2022)豫0303民初4169号 | 被告 | 原告: M某某 被告: 洛阳兮姿味家居有限公司,武汉欧亚达商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5000 | 一、洛阳兮姿味家居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M某某退还质量保证金15000元;二、驳回M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洛阳兮姿味家居有限公司未按本判决确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减半收取87元,由洛阳兮姿味家居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11-18 |
7 | -- | (2022)浙10民辖终333号 | 被告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2022-11-09 |
8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鄂0105民初1402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W某某,Z某某 被告: 武汉我享家家居科技有限公司,武汉欧亚达商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武汉欧龙升官渡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113823 | 一、解除原告W某某、原告W某某、原告Z某某与被告武汉我享家家居科技有限公司之间的合同;
二、被告武汉我享家家居科技有限公司向原告W某某、原告W某某、原告Z某某返还货款56474元,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
三、被告武汉我享家家居科技有限公司向原告W某某、原告W某某、原告Z某某支付违约金,以欠付的货款本金46474元为基数,以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货款市场一年期报价利率为标准,从2020年5月1日起支付至上述货款本金还清之日止,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上述违约金总金额不超过9295元;
四、被告武汉欧龙升官渡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就上述第二项判决与被告武汉我享家家居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五、驳回原告W某某、原告W某某、原告Z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武汉我享家家居科技有限公司、武汉欧龙升官渡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收取计1580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W某某、原告W某某、原告Z某某负担121元,由被告武汉我享家家居科技有限公司、武汉欧龙升官渡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负担1459元。公告费86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武汉我享家家居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07-15 |
9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鄂0111民初4902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武汉市武昌区柏恩斯家居用品经营部,武汉欧亚达商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泰浦陛迪(上海)商贸有限公司 | -- | 准许原告L某某撤回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25元由原告L某某负担 | 2022-05-05 |
10 | 合同纠纷 | (2022)鄂0102民初5195号 | 被告 | 原告: T某某 被告: 武汉众荟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武汉欧亚达商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 本案按原告T某某撤回起诉处理。 | 2022-04-28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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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裁判文书 | 承揽合同纠纷 | 佛山市圣博盾门窗有限公司、武汉市武昌区卢海兵建材经营部 |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4-16 | |
2 | 地方法院公告 | 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 | 宁夏华尊立达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建喜达家居市场管理有限公司、武汉欧亚达商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2-26 | |
3 | 送达公告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佛山市圣博盾门窗有限公司 | 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 | 2023-07-03 | |
4 | 送达公告 | 合同纠纷 | Z某某,武汉市江岸区顾家好家具经营部 |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04-26 | |
5 | 送达公告 | 合同纠纷 | 武汉我享家家居科技有限公司 |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2-10-11 | |
6 | 裁判文书 | 买卖合同纠纷 | 武汉我享家家居科技有限公司、武汉欧亚达商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武汉欧龙升官渡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 | 2022-08-07 | |
7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买卖合同纠纷 | 武汉我享家家居科技有限公司、武汉欧亚达商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武汉欧龙升官渡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 | 2022-04-30 | |
8 | 送达公告 | 产品责任纠纷 | F某某 |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2-04-25 | |
9 | 起诉状副本、上诉状副本 | 合同纠纷 | 武汉我享家家居科技有限公司 | 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 | 2022-04-21 | |
10 | 裁判文书 | 合同纠纷 | 武汉我享家家居科技有限公司 | 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 | 2022-03-31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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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粤01民初354号 | 原告 | 原告: 武汉欧亚达商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宁夏华尊立达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6-25 | |
2 | -- | (2024)粤01民初354号 | 原告 | 原告: 武汉欧亚达商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宁夏华尊立达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6-25 | |
3 | -- | (2024)鄂0106民初8064号 | 被告 | 原告: Y某某 被告: 武汉欧亚达商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 | 2024-06-14 | |
4 | -- | (2024)鄂0106民初6853号 | 原告 | 原告: 武汉欧亚达商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L某某 | 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 | 2024-06-04 | |
5 | -- | (2024)鄂0106民初4729号 | 原告 | 原告: 武汉欧亚达商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W某某 | 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 | 2024-05-30 | |
6 | -- | (2024)鄂0106民初4728号 | 原告 | 原告: 武汉欧亚达商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W某某 | 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 | 2024-05-30 | |
7 | -- | (2024)鄂0111知民初95号 | 被告 | 原告: 湖北世达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 被告: 武汉欧亚达商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 | 2024-05-15 | |
8 | -- | (2024)鄂0111知民初95号 | 被告 | 原告: 湖北世达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 被告: 武汉欧亚达商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 | 2024-05-08 | |
9 | -- | (2024)鄂0106民初6853号 | 原告 | 原告: 武汉欧亚达商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L某某 | 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 | 2024-05-07 | |
10 | -- | (2024)鄂0106民初2840号 | 被告 | 原告: 武汉捷凌奥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武汉欧亚达商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 | 2024-04-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