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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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苏0506执5012号之一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待今后发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的权利,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更多 | 2020-05-07 |
2 | 其他 | (2019)渝0107财保1147号 | 被申请人 | - | 1989640.57 | 解除对被申请人华碳(重庆)新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银行存款1989640.57元或其他等值财产的冻结、查封或扣押。
本裁定书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19-12-16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川1028民初2987号之一 | 被告 | 原告: 四川羽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华碳(重庆)新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152050 | 准许原告四川羽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3341元、保全费2395元,共计5736元,由原告四川羽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19-09-09 |
4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川1028民初2987之二 | 被告 | 原告: 四川羽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华碳(重庆)新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 | 一、解除对被告华碳(重庆)新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银行存款(金额以375000元为限)的冻结;
二、解除对原告四川羽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所有的(登记证编号为:车11川JXXXX8(15)、车11川JXXXX0(15)、车11川JXXXX7(15)、车11川JXXXX6(15)叉车四台的查封、扣押。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更多 | 2019-09-09 |
5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川1028民初2987号 | 被告 | 原告: 四川羽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华碳(重庆)新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 | 一、冻结被告华碳(重庆)新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金额以375000元为限);
二、查封、扣押原告四川羽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所有的(登记证编号为:车11川JXXX8(15)、车11川JXXXX0(15)、车11川JXXXX7(15)、车11川JXXXX6(15)的四台叉车。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19-09-05 |
6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川1083执1044号之一 | 被告 | 被告: 华碳(重庆)新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 | 终结四川省隆昌市人民法院(2019)川1083执1044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19-08-29 |
7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川1083执1044号 | 被告 | 被告: 华碳(重庆)新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3200000 | 查封、扣押、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华碳(重庆)新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的财产,金额以320万元为限。
本裁定立即执行 ...更多 | 2019-08-21 |
8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川1028民初1991号 | 被告 | 原告: 四川羽玺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华碳(重庆)新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3069127.18 | 被告华碳(重庆)新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四川羽玺科技有限公司支付拖欠的货款3069127.18元以及资金占用利息(该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从2019年5月27日起计算至付清款项之日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15677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20677元,由被告华碳(重庆)新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06-21 |
9 | 承揽合同纠纷 | (2019)渝0107民初10304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华碳(重庆)新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 | 准许原告W某某撤回起诉。
本案诉讼费减半收取为25元,由原告W某某承担。
(此页无正文) ...更多 | 2019-06-10 |
10 | 其他 | (2019)川1028财保128号 | 被申请人 | - | 3069127.18 | 一、冻结被申请人华碳(重庆)新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的银行账户存款,或对被申请人华碳(重庆)新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的机器设备、房屋等财产予以查封、扣押、冻结,金额以3069127.18元为限。
二、查封申请人四川羽玺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财产:四川羽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所有的车牌号为KDXXXX的大切诺基汽车、车牌号为川KBXXXX的江铃全顺牌汽车。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19-05-28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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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买卖合同纠纷 | 华碳(重庆)新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 | 2024-04-24 | |
2 | 民事案件起诉状副本 | 建设施工合同纠纷 | 华碳(重庆)新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重庆嘉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重庆金凤电子信息产业有限公司,逄絮 |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 | 2019-09-16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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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 | 被告 | 原告: 重庆升旭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华碳(重庆)新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 | 2024-06-17 | |
2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19)渝0107民初17003号 | 被告 | 原告: 重庆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上海鹏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华碳(重庆)新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P某某,重庆嘉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重庆战略性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重庆金凤电子信息产业有限公司,重庆嘉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重庆战略性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 | 2019-09-16 |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苏0591民初7311号 | 原告 | 原告: 华碳(重庆)新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 苏州沛德导热材料有限公司 |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 2019-09-03 | |
4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苏0506民初6762号 | 原告 | 原告: 华碳(重庆)新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 苏州天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 | 2019-08-23 | |
5 | 承揽合同纠纷 | (2019)渝0107民初10304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华碳(重庆)新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 | 2019-06-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