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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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劳动争议 | (2020)川14民终561号 | 上诉人 | - | -- | 准许上诉人四川恒泰联商贸有限公司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5元,由上诉人四川恒泰联商贸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多 | 2020-07-20 |
2 | 劳动争议 | (2020)川1402民初348号 | 原告 | 原告: 四川恒泰联商贸有限公司 被告: L某某 | -- | 原告四川恒泰联商贸有限公司与被告L某某自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7月31日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本案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5元,由原告四川恒泰联商贸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3-31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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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劳动争议 | (2020)1402民初348号 | 原告 | 原告: 四川恒泰联商贸有限公司 被告: L某某 |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法院 | 2020-03-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