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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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空 | 公司登记 | 石油专用设备及配件的维修维护和销售;水处理设备、井口装置、压力容器及配件;日用电器、纺织品、家具、草制品、金属丝绳、工具、标准件、密封材料、医疗器械的销售;野营房、彩钢房、门窗;化妆品及洗涤用品的批发与零售;建筑材料、金属材料、包装材料、防腐防水保温材料、五金交电、文化办公用品、计算机及耗材、橡塑及水泥制品、工艺礼品(文物除外)、酒店用品、体育用品、机电产品、管道阀门、电子电器元件、输电配电变电材料及设备、消防环保设备、化工材料(易制毒、危险化学品除外)、水暖材料、劳保用品、钢材、日用百货、农副产品、仪器仪表、电线电缆、电气设备、环卫设施、焊接材料、玻璃制品、工矿机械设备、通讯器材、汽车配件、照明器材、园林工具、苗木、植物种子的批发、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或禁止公司经营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更多 | 2013-01-22 | 2099-12-31 |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
2 | 陕西食药监械经营许20202152号 |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 销售医疗器械 | 2020-06-30 | 2025-06-29 |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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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20)陕0112执8299号之二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如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可再次申请立案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0-12-17 |
2 | 合同纠纷 | (2020)陕0112民初10505号 | 原告 | 原告: 陕西科海工贸有限公司 被告: 支浩 | 41578 | 一、原告陕西科海工贸有限公司与被告支浩于2018年12月20日签订的《库房租赁合同》无效。
二、被告支浩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陕西科海工贸有限公司退还租金39111元、管理费467元、押金2000元,共计41578元。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990元(原告陕西科海工贸有限公司已预交),由原告陕西科海工贸有限公司负担50元。被告支浩负担940元,并于上述付款期限一并向原告陕西科海工贸有限公司支付。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9-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