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领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京津冀东北民营企业
薛健
91130324MA0CJH2948
9000万元人民币
-
河北省秦皇岛市卢龙县石门镇建材大街北侧
建设库通过互联网公开数据分析,企业共有4项招标公告土地交易1项。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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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中国 0

裁判文书 1

法院公告 0

开庭公告 6

裁判文书 1

序号
案由
执行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案件金额(元)
判决结果
判决日期
1
--
(2023)鲁0321民初637号
第三人
原告:
L某某
被告:
L某某,桓台海川运输有限公司
53864
一、被告L某某赔偿原告L某某货物损失48864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二、被告L某某赔偿原告律师费5000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三、驳回原告L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80元,由被告L某某负担。 本判决生效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以上诉法院生效判决为准),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应及时足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未履行的,应自觉主动前往本院申报经常居住地及财产情况,并不得有转移、隐匿、毁损财产及高消费等妨害或逃避执行的行为。本条款即为执行通知暨财产报告条款,违反本条规定的,本案执行立案后,执行法院可按照法律文书载明的送达地址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并可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列入失信名单、限制消费、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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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13

开庭公告 6

序号
案由
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法庭
开庭日期
操作
1
--
(2024)冀0324民初152号
被告
原告:
迁西县旭安商贸有限公司
被告:
河北领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卢龙县人民法院
2024-03-15
2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2023)鲁0321民初637号
其他
原告:
L某某
被告:
桓台海川运输有限公司,L某某
桓台县人民法院
2023-04-23
3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2023)鲁0321民初637号
第三人
原告:
L某某
被告:
L某某,桓台海川运输有限公司
桓台县人民法院
2023-04-12
4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2023)鲁0321民初637号
第三人
原告:
L某某
被告:
L某某
桓台县人民法院
2023-03-23
5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2023)鲁0321民初637号
第三人
原告:
L某某
被告:
L某某,桓台海川运输有限公司
桓台县人民法院
2023-03-21
6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2022)冀0324民初1102号
原告
原告:
河北领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卢龙县人民法院
2023-01-09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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