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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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陕0104执2325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19-11-30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陕01民终1283号 | 被上诉人 | - | 14890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3278元(H某某预交),由H某某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9-02-21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8)陕0104民初5257号 | 原告 | 原告: 陕西信元石化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H某某 | 291470 | 一、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被告H某某向原告陕西信元石化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45735元。
二、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被告H某某向原告陕西信元石化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利息,以145735元为基数,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自2018年5月16日起付至实际还清之日止。
三、驳回原告其余的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495元减半收取,由被告负担。原告已预交,由被告于本判决执行时一并直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11-13 |
4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8)陕01民辖终719号 | 被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2018-09-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