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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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305-410328-04-01-889112 |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 洛阳市烟草公司易地新建洛宁县分公司小界烟叶工作站项目 | 2023-05-24 | 2025-05-23 | 洛宁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2 | 建字第410328202300008(建筑)号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洛阳市烟草公司易地新建洛宁县分公司小界烟叶工作站项目 | 2023-05-29 | 2024-05-29 | 洛阳市洛宁县自然资源局 | |
3 | 无 | -- | 主营:许可经营项目(凭有效许可证经营):卷烟、雪茄烟全国购进本地(市)批发;烟叶本地(市)购进全国销售;罚没卷烟购进本地(市)批发;进口卷烟、雪茄烟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购进本地(市)批发。一般经营项目:装卸搬运服务,仓储服务(仅限烟叶),烟草技术研发及服务。 兼营:房产租赁。 ...更多 | -- | 2099-12-31 | 洛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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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20)豫0324民初251号 | 被告 | 原告: C某某 被告: W某某,河南省烟草公司洛阳市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市分公司 | 168475.85 | 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市分公司直接赔付原告C某某损失126167.91元,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履行完毕。
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市分公司给付被告W某某垫付款42307.94元,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履行完毕。
驳回原告C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1440元,由原告C某某负担160元,被告河南省烟草公司洛阳市公司负担1280元(暂由原告垫付,待执行时一并返还)。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4-27 |
2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9)豫03民终1655号 | 被上诉人 | - | 3200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受理费600元,由上诉人W某某、W某某各负担30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9-05-21 |
3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9)豫03民终1654号 | 被上诉人 | - | 2400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受理费400元,由上诉人W某某、W某某各负担20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9-05-21 |
4 | 劳动争议 | (2018)豫0322民初2309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洛阳市烟草公司孟津县分公司,河南省烟草公司洛阳市公司 | -- | 驳回原告Z某某的诉讼请求。
本案受理费10元,由原告Z某某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送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02-15 |
5 | 合同纠纷 | (2018)豫民申7197号 | 申请人 | - | -- | 一、本案由本院提审;
二、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 2019-01-25 |
6 | 其他 | (2018)豫0326民初1880号 | 被告 | 原告: 汝阳县棉麻公司 被告: 河南省烟草公司洛阳市公司,洛阳金穗元肥业有限公司 | 12000 | 一、被告洛阳金穗元肥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停止对原告汝阳县棉麻公司位于大安火车站路北房屋的占用行为,并将房屋交还给原告汝阳县棉麻公司。
二、驳回原告汝阳县棉麻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00元,由汝阳县棉麻公司负担50元,被告洛阳金穗元肥业有限公司负担5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12-10 |
7 | 劳动争议 | (2018)豫0322民初707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洛阳市烟草公司孟津县分公司,河南省烟草公司洛阳市公司 | -- | 准许原告Z某某撤回起诉。
本案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5元,由原告Z某某承担。 ...更多 | 2018-06-21 |
8 | 合同纠纷 | (2017)豫03民终5442号 | 上诉人 | - | 224933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4674元,由上诉人河南省烟草公司洛阳市公司、洛阳市烟草公司孟津县分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7-12-07 |
9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7)豫03民终4017号 | 被告 | - | 10640 | 一、维持河南省汝阳县人民法院(2017)豫0326民初577号民事判决第二项及诉讼费负担部分;
二、撤销河南省汝阳县人民法院(2017)豫0326民初577号民事判决第三项;
三、变更河南省汝阳县人民法院(2017)豫0326民初577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市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豫C×××××号小型轿车交强险、商业三责险内赔偿Z某某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二次手术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共计60801.3元;
四、驳回Z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逾期履行上述金钱给付义务,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二审案件受理费66元,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市分公司负担50元,Z某某负担16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7-08-15 |
10 | 合同纠纷 | (2017)豫0322民初361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河南省烟草公司洛阳市公司,洛阳市烟草公司孟津县分公司 | 26910 | 一、被告河南省烟草公司洛阳市公司、洛阳市烟草公司孟津县分公司将涉案的洛阳市烟草公司孟津县分公司"位于孟津县会盟镇雷河村的原会盟市场所房产一处"交付给原告L某某,并与L某某签订房产转让协议。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
二、被告河南省烟草公司洛阳市公司、洛阳市烟草公司孟津县分公司赔偿原告L某某房租损失每月3000元,从2013年1月26日计算至涉案房产实际交付之日。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三、被告河南省烟草公司洛阳市公司、洛阳市烟草公司孟津县分公司赔偿原告L某某因房屋被水浸泡的损失23910元。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四、驳回原告L某某的其它诉讼请求。
本案受理费4400元,鉴定费2000元,共计6400元。由原告承担400元,二被告承担6000元。被告承担部分原告已垫付,执行中一并由被告付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7-07-31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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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21)豫0326民初2843号 | 被告 | 原告: X某某 被告: S某某,河南省烟草公司洛阳市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市中心支公司 | 汝阳县人民法院 | 2021-08-17 | |
2 | 招标投标买卖合同纠纷 | (2015)洛民终字第2783号 | 原告 | 原告: 河南省烟草公司洛阳市公司,洛阳市烟草公司孟津县分公司 被告: L某某 | 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5-1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