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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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粤06民终14734号 | 被上诉人 | - | -- | 本案按上诉人H某某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多 | 2022-10-19 |
2 | 其他 | (2022)粤0604执保642号 | 申请人 | - | 403394.94 | 冻结被申请人H某某的银行存款人民币403394.94元,或者查封、扣押其所有的同等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22-03-02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粤0604民初6110号 | 原告 | 原告: 佛山市华南开关有限公司 被告: 肇庆骏烨输配电技术发展有限公司,X某某 | 116407 | 一、被告肇庆骏烨输配电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佛山市华南开关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16407元及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方式:以116407元为基数,按照日利率万分之五从2019年3月5日起计至货款清偿之日止)。
二、被告X某某对本案债务向原告佛山市华南开关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驳回原告其余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1344元(原告已预交),由两被告连带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05-09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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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粤0605民初4284号 | 原告 | 原告: 佛山市华南开关有限公司 被告: 佛山市力兴电力电器安装有限公司 |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 2020-04-03 | |
2 | 劳动争议 | (2019)粤0604民初22126号 | 原告 | 原告: 佛山市华南开关有限公司 被告: Z某某 |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 2019-10-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