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该单位已注销 华中
12410184065292972P
--
-
河南新郑市中华北路中原华信大楼10层
建设库通过互联网公开数据分析,企业共有114项招标公告展开
  • 业务往来

    业务往来

    客户 0

    供应商 68

  • 招投标

    招投标

    招标 112

    中标 0

  • 股权穿透

    股权穿透

    瞬息掌握企业关系

  • 企业架构

    企业架构

    企业架构关联图

  • 工商信息

    工商信息

    企业背景

企业动态 优质联系人

您是企业关联人员?想要大幅增加商机曝光?虚位以待 点击认证>

严重行政处罚 0

行政处罚 0

业务往来风险 0

经营异常 0

失信被执行人 0

被执行人 0

信用中国 2

裁判文书 27

法院公告 1

开庭公告 0

信用中国 2

序号
决定文书号
决定文书名称
许可内容
有效期自
有效期至
许可机关
操作
1
选字第410184201300012101123
新标准
--
选址意见书
--
2013-12-30
新郑市规划发展服务中心
2
选字第410184201300012101123
新标准
--
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建设项目审核
--
2099-12-31
郑州市文物局

裁判文书 27

序号
案由
执行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案件金额(元)
判决结果
判决日期
1
其他
(2020)豫0184执恢209号之一
申请人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待被执行人L某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时,申请执行人可持本裁定书申请恢复执行,需要续行查封的,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前十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的书面申请,逾期递交或未递交申请的造成不利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2020-07-06
2
其他
(2018)豫行申2334号
被申请人
-
--
驳回L某某的再审申请
2019-05-30
3
其他
(2018)豫01行终751号
被上诉人
-
--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2018-09-27
4
追偿权纠纷
(2016)豫0184执2537号
申请人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2018-06-26
5
其他
(2017)豫0184民初8629号
被告
原告:
J某某
被告:
W某某,新郑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10000
准予原告J某某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原告J某某自愿承担。
...更多
2017-11-22
6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2017)豫01民终11299号
被上诉人
-
24800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420元,由上诉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中心支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2017-09-07
7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2017)豫0184民初2104号
被告
原告:
林州市宏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新郑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中心支公司
25812
一、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中心支公司应当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及特种车第三者责任保险赔偿限额范围内赔偿原告林州市宏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遮阳棚损失费24812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 二、被告新郑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赔偿原告林州市宏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评估费100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45元,由被告新郑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一式十五份,上诉于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并于上诉之日起七日内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交纳上诉费,并将交费凭证交本院查验,逾期视为放弃上诉。
...更多
2017-06-26
8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2016)豫0184民初5717号
被告
原告:
L某某
被告:
新郑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38300
一、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应当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及第三者责任保险内赔偿原告L某某各项损失共计60263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二、原告L某某应当返还被告新郑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垫付款38300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三、驳回L某某要求被告新郑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承担赔偿责任的诉讼请求。 四、驳回原告L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584元,由原告L某某负担246元,由被告新郑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担1338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于上诉之日起七日内向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交纳上诉费后将交费凭证交本院查验,逾期视为放弃上诉
...更多
2016-12-21
9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2016)豫0184执2062号
被执行人
-
25000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新郑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Z某某银行存款25000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2016-11-03
10
其他
(2016)豫0184行审39号
申请人
-
--
准予强制执行新郑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作出的新城管罚决字(2015)第01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2016-10-20

法院公告 1

-
序号
公告类型
案由
当事人
公告法院
公告时间
操作
1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提供劳动者受害责任纠纷
C某某
新郑市人民法院
2014-04-16
收起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