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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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欠税 | -- | -- | 国家税务总局博罗县税务局 | 2024-01-09 | -- | |
2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 -- |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 2016-11-09 | 〔2016〕粤0106执10559号 | |
3 | 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虚假诉讼规避执行,虚假仲裁规避执行,隐匿财产规避执行,转移财产规避执行,其它规避执行,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违反限制高消费令,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更多 | -- | -- | 博罗县人民法院 | 2016-02-24 | 〔2016〕粤1322执285号 | |
4 | 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虚假诉讼规避执行,虚假仲裁规避执行,隐匿财产规避执行,转移财产规避执行,其它规避执行,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违反限制高消费令,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更多 | -- | -- | 博罗县人民法院 | 2016-01-05 | 〔2016〕粤1322执34号 | |
5 | 隐匿财产规避执行,转移财产规避执行,其它规避执行 | -- | -- |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 2015-07-21 | 〔2015〕东一法南执字第01593号 |
序号 | 列入经营异常原因 | 列入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入) |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 移出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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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更多 | 2020-07-14 | 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仍未履行公示义务的,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自动移出 ...更多 | 2020-08-01 | 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
2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更多 | 2019-07-11 | 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仍未履行公示义务的,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自动移出 ...更多 | 2020-08-01 | 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
3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更多 | 2018-07-12 | 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仍未履行公示义务的,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自动移出 ...更多 | 2020-08-01 | 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
4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更多 | 2017-07-11 | 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仍未履行公示义务的,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自动移出 ...更多 | 2020-08-01 | 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
序号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履行情况 | 立案文号 | 立案日期 | 执行依据文号 | 执行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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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16)粤0106执10559号 | 2016-11-09 | (2015)穗天法民二初字第01404号 |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
2 | 隐匿财产规避执行,转移财产规避执行,其它规避执行 | 全部未履行 | (2015)东一法南执字第01593号 | 2015-07-21 | (2015)东一法南民二初字第337号 |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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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6)粤0106执10559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院(2016)粤0106执10559号案件本次执行。
申请执行人如发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的,可向本院申请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对本裁定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本裁定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
(此页无正文) ...更多 | 2017-09-20 |
2 | 其他 | (2016)粤13民终625号 | 被上诉人 | - | 171000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受理费20190元,由P某某承担。Z某某、S某某等二人经本院批准未缴纳二审受理费。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6-06-03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5)惠博法溪民初字第248号 | 被告 | 原告: 东莞市宏盛化工原料有限公司 被告: 博罗县美百灵涂料有限公司 | 90516 | 被告博罗县美百灵涂料有限公司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20日内,向原告东莞市宏盛化工原料有限公司支付人民币90516元及利息(利息以90516元为本金,从2015年3月1日起至本院确定还款之日止按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利息为宜)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61元,由被告博罗县美百灵涂料有限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5-10-08 |
4 | 其他 | (2015)东一法南民二初字第337号 | 被告 | 原告: 东莞市溢诚贸易有限公司 被告: 博罗县美百灵涂料有限公司,潘美莲 | 450882 | 一、被告博罗县美百灵涂料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东莞市溢诚贸易有限公司支付货款396642元;
二、被告博罗县美百灵涂料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东莞市溢诚贸易有限公司支付迟延履行金(以396642元为基数,按照3‰每日,从2014年12月21日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总额以396642元为限);
三、被告博罗县美百灵涂料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东莞市溢诚贸易有限公司支付律师费40000元;
四、被告博罗县美百灵涂料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东莞市溢诚贸易有限公司支付包装桶折价款14240元;
五、被告P某某对第一判项中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六、驳回原告东莞市溢诚贸易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迟延履行金。
本案受理费4899.32元、保全费2520元,合计7419.32元,已由原告预交,原告负担59.32元,两被告负担736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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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5)穗天法民二初字第1404号 | 被告 | 原告: 广州闽和贸易有限公司 被告: 博罗县美百灵涂料有限公司 |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 2015-08-13 |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5)东一法南民二初字第337号 | 被告 | 原告: 东莞市溢诚贸易有限公司 被告: 博罗县美百灵涂料有限公司,P某某 |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 2015-05-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