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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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鲁0683民初3990-1号 | 申请人 | - | -- | 查封被申请人L某某所有的房产证号为莱房权证城区字第××××××××号项下的,位于莱州市教育路小区×××号楼×单元×层西户的房产一处(保全标的额80万元);查封被申请人L某某所有的房产证号为莱房权证城区字第2002012375号项下的,位于莱州市教育路小区×区××号的车库一处(保全标的额20万元)。查封期间,不准变卖、抵押、出租、赠与,由被申请人L某某保管。
查封期限为三年。
需要续行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本院提出续行保全的书面申请;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保全。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潍坊泰合柴油机配件销售有限公司暂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19-05-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