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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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01138367﹞公司变更﹝2021﹞第01260019号 | 公司变更 | 公司变更 | 2001-03-16 | 2099-12-31 | 南京市栖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2 | 91320113726081962D | -- | 公司设立 | -- | 2099-12-31 | 南京市栖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3 | (320101138223-1)登字﹝2023﹞第08150073号 | 登字 | 登字 | 2001-03-16 | 2099-12-31 | 南京市栖霞区行政审批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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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15)杭上执民字第1318号 | 申请人 | - | 249559.87 | 冻结浙江中钜拍卖有限公司(证件号码:)在杭州银行的76×××73的存款人民币249559.87元,先冻结12个月。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6-02-04 |
2 | 物权保护纠纷 | (2015)杭上民初字第460号 | 原告 | 原告: 南京佳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被告: 浙江中钜拍卖有限公司 | 467056.94 | 一、被告浙江中钜拍卖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南京佳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D某某的山水画、周闲的手卷花鸟画的画作折价款220000元;
二、被告浙江中钜拍卖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南京佳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损失27056.94元(自2013年2月11日起以22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5.75%暂计至2015年3月23日),并自2015年3月24日起以22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5.75%实际计算至支付之日止;
三、驳回原告南京佳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实收案件受理费2512.15元,由原告南京佳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负担9.22元,由被告浙江中钜拍卖有限公司负担2502.93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案件受理费,案件受理费按照不服本院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由本院另行书面通知。 ...更多 | 2015-05-12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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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15)杭上民初字第460号 | 原告 | 原告: 南京佳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被告: 浙江中钜拍卖有限公司 |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 2015-04-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