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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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00000253﹞登字﹝2022﹞第03230003号 | 登字 | 登字 | 2001-08-17 | 2099-12-31 |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
2 | 常发改管保﹝2023﹞1号 | 常熟市石油天然气输送管道保护范围内特定施工作业审批意见书 | 原则上同意你单位保护范围内特定施工作业申请 | 2023-03-22 | 2025-03-21 | 常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3 | 太环建〔2016〕104号 | -- | 江苏沿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沿江高速公路太仓主线收费站改扩建工程” | -- | 2099-12-31 | 太仓市环境保护局 | |
4 | 常水务许可﹝2022﹞47号 | 关于沪武高速公路太仓至常州段扩建工程跨常熟市管河道建设方案的行政许可决定 |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 | 2022-03-14 | 2025-03-14 | 常熟市水务局 | |
5 | (320000000203)登字﹝2024﹞第04190018号 | 登字 | 登字 | 2001-08-17 | 2099-12-31 |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
6 | ﹝00000533﹞公司备案﹝2020﹞第06280005号 | 公司备案 | 公司备案 | 2001-08-17 | 2099-12-31 |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
7 | 苏市水务许可﹝2022﹞116号 | 准予许可决定书 | 苏市水务许可〔2022〕116号 关于准予沪武高速公路太仓至常州段 扩建工程涉浏河杨林塘七浦塘白茆塘 盐铁塘常浒河走马塘十一圩港 建设方案的行政许可决定 江苏沿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出关于沪武高速公路太仓至常州段扩建工程涉苏州市管河道建设方案的申请,本局已于2022年5月31日受理(苏市水务申〔2022〕第116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一、沪武高速公路太仓至常州段扩建工程以桥梁方式跨越浏河、杨林塘、老七浦塘、七浦塘、白茆塘、盐铁塘、常浒河、走马塘、十一圩港(二干河),同意你单位上报的涉河建设方案,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其他尚未确定的具体工程施工方案须另行报批。 二、你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方案施工,工程开工前应当到张家港、常熟、太仓市水务局办理施工方案备案,通知张家港、常熟、太仓市水务局参与施工放样,对项目位置和界限确认后,方可开工建设。 三、工程施工过程中,严禁向河湖内倾倒泥浆、泥土碎渣等施工垃圾。如因工程施工对水利设施造成损坏的,建设单位应当不低于原设计标准修复或者重建,并承担修复或者重建费用。拟建工程的日常监督管理由张家港、常熟、太仓市水务局负责。如遇防汛等问题,应当服从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 四、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测量单位对工程位置、界限和占用岸线范围等进行复测,复测资料报张家港、常熟、太仓市水务局。涉河部分完工专项验收由张家港、常熟、太仓市水务局组织。 五、本工程设施河道堤防工程占用补偿费的缴纳,具体按照《苏州市河道堤防工程占用补偿费暂行办法》执行。 六、你单位应当自取得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年内开工建设;逾期未开工建设的,本决定失效。工程建设过程中涉河建设方案有较大变更的,你单位应当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七、本决定仅为涉河建设方案的许可,该项目如涉及其他管理部门,请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苏州市水务局 2022年6月10日 抄送:张家港、常熟、太仓市水务局,苏州市水政监察支队 苏州市水务局 2022年6月10日印发 ...更多 | 2022-06-10 | 2025-06-09 | 苏州市水务局 | |
8 | 苏高许字[2018]00159号 | 交通行政许可申请许可决定书 | 准予 | 2018-11-13 | 2018-11-13 | 江苏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 |
9 | 太环建〔2016〕105号 | -- | 江苏沿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沿江高速公路沙溪服务区改扩建工程” | -- | 2099-12-31 | 太仓市环境保护局 | |
10 | 地字第320281201600079号 | -- | 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 | -- | 江阴市规划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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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保险纠纷 | (2022)苏0281民初1641号 | 被告 | 原告: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熟中心支公司 被告: 江苏沿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 | 准许原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熟中心支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660元(原告已预交),由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熟中心支公司负担 ...更多 | 2022-03-22 |
2 | 保险纠纷 | (2021)苏0581民初17697号 | 被告 | 原告: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熟中心支公司 被告: 江苏沿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 | 准许原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熟中心支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60元,由原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熟中心支公司负担 ...更多 | 2022-02-07 |
3 | 保险纠纷 | (2021)苏0281民初7709号 | 被告 | 原告: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分公司 被告: 江苏沿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 | 准许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分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5元(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分公司已预交),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分公司负担 ...更多 | 2021-08-10 |
4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21)苏0281民初5286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江苏沿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 | 准许原告Z某某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487元,由原告Z某某负担 ...更多 | 2021-07-05 |
5 | 保险纠纷 | (2021)苏0581民初2889号 | 被告 | 原告: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分公司 被告: 江苏沿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 | 准许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分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69元,由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分公司负担 ...更多 | 2021-03-09 |
6 | 保险纠纷 | (2020)苏0508民初5837号 | 被告 | 原告: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 被告: 江苏沿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10000 | 驳回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负担。
本案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0-11-11 |
7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20)苏0508民初2605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L某某 被告: Z某某,太仓市祝氏五金厂,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太仓支公司,江苏沿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248533.33 | 一、被告江苏沿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赔偿原告L某某、L某某各项损失共计167927.45元;
二、被告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太仓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赔偿原告L某某、L某某各项损失共计391854.9元;
三、驳回原告L某某、L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采用转账方式支付,请汇入当事人的指定账号;或汇入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银行苏州大观名园支行,账号:49×××84;汇款时请注明案号)。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028元,减半收取2514元,由原告L某某、L某某共同负担994元,被告太仓市祝氏五金厂负担304元,被告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太仓支公司负担760元,被告江苏沿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负担456元。各被告应负担部分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直接支付给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苏州苏福路支行,账号:10×××76)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更多 | 2020-10-14 |
8 | 物权保护纠纷 | (2020)苏0582民初7735号 | 被告 | 原告: 张家港保税区永皓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被告: 江苏沿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10000 | 准许原告张家港保税区永皓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负担 ...更多 | 2020-08-05 |
9 | 保险纠纷 | (2020)苏0581民初7584号 | 被告 | 原告: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如东县支公司 被告: 江苏沿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10000 | 准许原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如东县支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如东县支公司负担 ...更多 | 2020-07-15 |
10 | 保险纠纷 | (2020)苏0507民初1538号 | 被告 | 原告: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中心支公司 被告: 江苏沿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 | 准许原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中心支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84元,由原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中心支公司负担 ...更多 | 2020-05-18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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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裁判文书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Z某某 | 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7-10-14 | |
2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Z某某 | 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7-07-13 | |
3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Z某某 | 江阴市人民法院 | 2017-02-16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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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苏0281民初4776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L某某,Z某某 被告: 江苏沿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江阴市人民法院 | 2024-05-14 | |
2 | -- | (2024)苏0281民初4770号 | 其他 | - | 江阴市人民法院 | 2024-05-14 | |
3 | -- | (2024)苏0281民初4770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L某某,Z某某 被告: 江苏沿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江阴市人民法院 | 2024-05-14 | |
4 | -- | (2024)苏0102民初708号 | 被告 | 原告: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分公司 被告: 江苏沿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通中心支公司 |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 2024-04-09 | |
5 |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 (2023)苏0102民初10762号 | 被告 | 原告: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 被告: 江苏沿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 2023-09-26 | |
6 |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 (2023)苏0102民初10762号 | 被告 | 原告: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 被告: 江苏沿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 2023-09-26 | |
7 |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 (2023)苏0102民初10762号 | 被告 | 原告: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 被告: 江苏沿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 2023-09-20 | |
8 |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 (2023)苏0102民初10762号 | 被告 | 原告: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 被告: 江苏沿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 2023-09-20 | |
9 | 服务合同纠纷 | (2023)苏0581民初3655号 | 被告 | 原告: Q某某 被告: 江苏沿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常熟市人民法院 | 2023-08-22 | |
10 | 服务合同纠纷 | (2023)苏0581民初10083号 | 被告 | 原告: C某某 被告: 江苏沿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常熟市人民法院 | 2023-08-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