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执行标的(元) | 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
1 | 22924 | (2024)内2921执856号 | 阿拉善左旗人民法院 | 2024-04-18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
1 | 承揽合同纠纷 | (2022)内2921执1351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2022)内2921民初841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2-09-27 |
2 | 合同纠纷 | (2022)内2921民初1515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阿拉善左旗城市公用设施维护中心 | 424402.33 | 一、被告阿拉善左旗城市公用设施维护中心向原告L某某给付租金60000元,并按年利率3.85%给付自2017年8月20日起至付清租金之日止的逾期付款利息,其中截至2022年6月6日的逾期付款利息为11069元。
二、被告阿拉善左旗城市公用设施维护中心向原告L某某移交位于××镇××路××#仓库,并给付自2018年1月20日至移交之日止的占有使用费,其中截至2022年6月19日的占有使用费为353333.33元。
以上一、二项被告阿拉善左旗城市公用设施维护中心承担的给付和返还义务,于2022年10月15日履行。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案件受理费7666元,减半收取3833元,由被告阿拉善左旗城市公用设施维护中心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07-15 |
3 | 物权保护纠纷 | (2018)内2921民初1527号 | 被告 | 原告: H某某 被告: W某某,内蒙古哈伦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阿拉善左旗城市公用设施维护局 | -- | 准予原告H某某撤诉。
案件受理费25元,由原告负担。 | 2018-09-06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
1 | 劳务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X某某 被告: 阿拉善左旗城市公用设施维护中心 | 阿拉善左旗人民法院 | 2022-10-13 | |
2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2022)内2921民初1515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阿拉善左旗城市公用设施维护中心 | 阿拉善左旗人民法院 | 2022-07-14 | |
3 | 承揽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阿左旗新凌市政公用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阿拉善左旗城市公用设施维护中心 | 阿拉善左旗人民法院 | 2022-05-16 | |
4 | 承揽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阿左旗新凌市政公用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阿拉善左旗城市公用设施维护中心 | 阿拉善左旗人民法院 | 2022-05-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