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
1 | 合同纠纷 | (2021)湘0112执2056号之一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1-07-30 |
2 | 合同纠纷 | (2021)湘0112执2056号 | 申请人 | - | 1300000 |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武汉开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银行存款1300000元;或扣留、提取其数额相当的其他收入;或查封、扣押其价值相当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更多 | 2021-06-10 |
3 | 合同纠纷 | (2021)湘01民终955号 | 上诉人 | - | 636943.43 | 一、维持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2019)湘0112民初4355号民事判决第一项;
二、撤销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2019)湘0112民初4355号民事判决第二项;
三、上诉人长沙爵茂建材贸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赔偿武汉开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损失593565.43元;
四、驳回上诉人长沙爵茂建材贸易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五、驳回被上诉人武汉开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其他反诉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一审案件受理费23528元、本诉财产保全费5000元、反诉受理费6386元、评估费43378元,合计78292元,由长沙爵茂建材贸易有限公司负担25317元,由武汉开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担52975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0923元,由由长沙爵茂建材贸易有限公司负担4369元,由武汉开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担6554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1-04-27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
1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19)湘0112民初4355号 | 原告 | 原告: 长沙爵茂建材贸易有限公司 被告: 武汉开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长沙新城万博置业有限公司 | 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 | 2020-09-07 | |
2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19)湘0112民初4355号 | 原告 | 原告: 长沙爵茂建材贸易有限公司 被告: 长沙新城万博置业有限公司 | 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 | 2019-08-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