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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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浙0424执1446号之一 | 其他 | - | -- | 终结(2023)浙0424执1446号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有权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3-12-27 |
2 | -- | (2023)浙0424执1240号之二 | 申请人 | - | -- | 终结(2023)浙0424执1240号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有权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3-11-04 |
3 | -- | (2023)浙0424民初1433号 | 被告 | 原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支行 被告: 海盐县西塘桥雨建土石方工程队,K某某,J某某,海盐龙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2941359.8 | 一、被告海盐县西塘桥雨建土石方工程队欠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支行借款1600000元及利息34759.37元(暂计算至2023年1月28日,以后利息按合同约定计算至借款清偿之日止),暂合计1634759.37元,上述款项由该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清结;二、被告海盐县西塘桥雨建土石方工程队支付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支行实现债权的律师代理费26000元,由该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清结;三、被告K某某对被告海盐县西塘桥雨建土石方工程队的上述第一、二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被告J某某对被告海盐县西塘桥雨建土石方工程队的上述第一、二项债务在最高额保证范围即本息合计2000000元内承担连带责任;五、被告海盐龙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对被告海盐县西塘桥雨建土石方工程队的上述第一项债务中的借款1280000元、利息600.43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六、驳回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支行其余诉讼请求。如果四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9746元,减半收取计9873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14873元,由被告海盐县西塘桥雨建土石方工程队、K某某、J某某、海盐龙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共同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本案生效后,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须依法按期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未履行的,应在逾期后三日内向本院报告财产状况。本条款即为执行通知,违反本条规定的,本案进入执行程序后,人民法院可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在判决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二年内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更多 | 2023-05-09 |
4 | 追偿权纠纷 | (2022)浙0424民初4748号 | 原告 | 原告: 海盐龙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被告: 海盐合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张陈平,L某某,Q某某,J某某,海盐县武原老爷子烧烤店 | 2332675.25 | 一、被告海盐合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海盐龙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归还代偿款2284045.79元,支付逾期利息31729.46元(以2284045.79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22年6月16日起暂算至2022年10月31日,此后计算至代偿款实际清偿完毕之日止)及实现债权费用16900元;二、被告张陈平、L某某、Q某某、J某某、海盐县武原老爷子烧烤店对被告海盐合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应支付的上述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被告方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25462元,减半收取计12731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17731元,由被告海盐合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张陈平、L某某、Q某某、J某某、海盐县武原老爷子烧烤店共同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本案生效后,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须依法按期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未履行的,应在逾期后三日内向本院报告财产状况。本条款即为执行通知,违反本条规定的,本案进入执行程序后,人民法院可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在判决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二年内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更多 | 2023-03-06 |
5 | 追偿权纠纷 | (2022)浙0424执异28号 | 申请人 | - | -- | 不予执行(2016)浙0424民初3222号民事判决书,并解除相关的执行措施。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更多 | 2022-09-09 |
6 | 追偿权纠纷 | (2022)浙0424执875号之一 | 申请人 | - | -- | 终结(2022)浙0424执875号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有权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2-08-11 |
7 | 追偿权纠纷 | (2022)浙0424执942号之一 | 申请人 | - | -- | 终结(2022)浙0424执942号案件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有权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2-08-11 |
8 | 追偿权纠纷 | (2022)浙0424执825号之四 | 申请人 | - | -- | 终结(2022)浙0424执825号案件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有权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2-08-09 |
9 | 追偿权纠纷 | (2022)浙0424民初784号 | 原告 | 原告: 海盐龙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被告: 嘉兴天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朱陆明,X某某,海盐县武原镇天阳玻璃行 | 680672.18 | 一、被告嘉兴天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返还原告海盐龙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代偿款647940.08元及利息1132.10元(暂算到2022年2月11日,以后利息,以尚欠代偿款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款项付清之日止);
二、被告嘉兴天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承担原告因实现债权而支出的律师代理费31600元。
上述一、二项判决,由被告嘉兴天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
三、若被告嘉兴天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未按时履行上述第一、二项付款义务,则原告有权以被告朱陆明、X某某抵押给原告的坐落于海盐县武原街道百尺北路155号天鸿名都11幢704号、武原街道枣园小区46幢305室的房地产[(不动产登记证明为浙(2017)海盐县不动产证明第0015899号)]及武原街道长安中路151号1幢、2幢[(不动产登记证明为浙(2017)海盐县不动产证明第0015920号)]的房地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价款在抵押担保限额范围内优先受偿;
四、被告朱陆明、X某某、海盐县武原镇天阳玻璃行对被告嘉兴天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上述第一、二项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如果被告方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5303元,财产保全费4020元,合计9323元,由被告嘉兴天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朱陆明、X某某、海盐县武原镇天阳玻璃行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本案生效后,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须依法按期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未履行的,应在逾期后三日内向本院报告财产状况。本条款即为执行通知,违反本条规定的,本案进入执行程序后,人民法院可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在判决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二年内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更多 | 2022-03-21 |
10 | 追偿权纠纷 | (2021)浙0424民初4572号 | 原告 | 原告: 海盐龙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被告: 海盐县武原星辉珠宝店,T某某,海盐甲米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俞恒辉,嘉兴兰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Z某某 | -- | 本案按原告海盐龙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本案保全费5000元,由原告海盐龙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21-11-29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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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裁判文书 | 追偿权纠纷 | 嘉兴尚亿包装科技有限公司、Z某某、L某某、嘉兴吉好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嘉兴锦亿贸易有限公司、S某某、Z某某 | 海盐县人民法院 | 2018-07-08 | |
2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追偿权纠纷 | 嘉兴尚亿包装科技有限公司、Z某某、L某某、嘉兴吉好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嘉兴锦亿贸易有限公司、S某某、Z某某 | 海盐县人民法院 | 2018-03-20 | |
3 | 裁判文书 | 追偿权纠纷 | 海盐县宝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J某某、Z某某、浙江卓锐建设有限公司、L某某、Z某某 | 海盐县人民法院 | 2017-08-06 | |
4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追偿权纠纷 | 海盐县宝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J某某、Z某某、浙江卓锐建设有限公司、L某某、Z某某 | 海盐县人民法院 | 2017-04-09 | |
5 | 裁判文书 | 追偿权纠纷 | 海盐中核宜泽实业有限公司、S某某、Z某某、嘉兴海欣建设股份有限公司、Z某某、H某某 | 海盐县人民法院 | 2015-09-10 | |
6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追偿权纠纷 | 海盐中核宜泽实业有限公司、S某某、Z某某、嘉兴海欣建设股份有限公司、Z某某、H某某 | [浙江]海盐县人民法院 | 2015-05-20 | |
7 | 裁判文书 | 追偿权纠纷 | 海盐经典装饰工程有限公司、Z某某 | 海盐县人民法院 | 2014-12-17 | |
8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追偿权纠纷 | 海盐经典装饰工程有限公司、Z某某 | 海盐县人民法院 | 2014-08-27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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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23)浙0424民初2725号 | 被告 | 原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支行 被告: 爱卡工程(海盐)有限公司,Z某某,海盐龙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嘉兴发杨建材贸易有限公司,Y某某,嘉兴奇速货运有限公司,X某某 | 海盐县人民法院 | 2023-09-08 | |
2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23)浙0424民初2725号 | 被告 | 原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支行 被告: 爱卡工程(海盐)有限公司,Z某某,海盐龙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嘉兴发杨建材贸易有限公司,Y某某,嘉兴奇速货运有限公司,X某某 | 海盐县人民法院 | 2023-09-08 | |
3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23)浙0424民初2725号 | 被告 | 原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支行 被告: 爱卡工程(海盐)有限公司,Z某某,海盐龙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嘉兴发杨建材贸易有限公司,Y某某,嘉兴奇速货运有限公司,X某某 | 海盐县人民法院 | 2023-08-22 | |
4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23)浙0424民初2725号 | 被告 | 原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支行 被告: 爱卡工程(海盐)有限公司,Z某某,海盐龙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嘉兴发杨建材贸易有限公司,Y某某,嘉兴奇速货运有限公司,X某某 | 海盐县人民法院 | 2023-08-22 | |
5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23)浙0424民初2715号 | 被告 | 原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支行 被告: 海盐杰怡服饰有限公司,L某某,O某某,海盐龙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海盐县人民法院 | 2023-08-21 | |
6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23)浙0424民初2715号 | 被告 | 原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支行 被告: 海盐杰怡服饰有限公司,L某某,O某某,海盐龙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海盐县人民法院 | 2023-08-21 | |
7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23)浙0424民初1433号 | 被告 | 原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支行 被告: 海盐县西塘桥雨建土石方工程队,K某某,J某某,海盐龙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海盐县人民法院 | 2023-04-25 | |
8 | 普通破产债权确认纠纷 | (2023)浙0424民初889号 | 原告 | 原告: 海盐龙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被告: 嘉兴成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海盐县人民法院 | 2023-03-21 | |
9 | 追偿权纠纷 | (2022)浙0424民初4766号 | 原告 | 原告: 海盐龙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被告: 浙江新豪影业有限公司,C某某,Z某某 | 海盐县人民法院 | 2023-03-20 | |
10 | 追偿权纠纷 | (2022)浙0424民初4748号 | 原告 | 原告: 海盐龙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被告: 海盐合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Z某某,L某某,Q某某,J某某,海盐县武原老爷子烧烤店 | 海盐县人民法院 | 2023-02-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