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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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空 | 公司登记 | 中央空调、净化空调系统的安装、调试;通风空调设备及配件的销售;水、电、暖、不锈钢水箱、玻璃钢水箱、镀锌钢板水箱的安装及销售;管道、电气、楼宇自控系统、综合布线系统设计、调试;空调及通风系统、维修及售后服务;制冷设备安装调试;人防通风工程;风管制作销售;厨房排烟净化工程;油烟净化器的安装销售;监控系统、安防系统及建筑安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更多 | 2018-05-22 | 2099-12-31 | 宝鸡市渭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2 | (宝渭税)许准字〔2018〕第(97)号 |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许可 ...更多 | 2018-10-19 | 2099-12-31 |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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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22)陕0302财保402号 | 申请人 | - | 780000 | 解除对被申请人L某某、山东美达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宝鸡分公司、山东美达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银行存款780000元的冻结。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22-06-18 |
2 | 合同纠纷 | (2022)陕0302民初2997号 | 原告 | 原告: 宝鸡市嘉宸祥暖通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L某某,山东美达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宝鸡分公司,山东美达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准许原告宝鸡市嘉宸祥暖通设备工程有限公司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11470元,减半收取5735元,剩余受理费5735元和保全费4420元,由原告宝鸡市嘉宸祥暖通设备工程有限公司承担。 ...更多 | 2022-05-30 |
3 | 合同纠纷 | (2022)陕0302财保363号 | 申请人 | - | 780000 | 冻结被申请人L某某、山东美达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宝鸡分公司、山东美达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银行存款780000元或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案件申请费4420元,申请人宝鸡市嘉宸祥暖通设备工程有限公司已预交。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22-05-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