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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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一、本调解协议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被告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转入被告聊城鑫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账户欠付的履约保证金3273017.90元,被告聊城鑫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收到该资金后两个工作日内,将其支付至原告山东水总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二、被告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12月20日前将首批工程款本金6470822.38元转入被告聊城鑫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账户,被告聊城鑫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收到该资金后两个工作日内,将其支付至原告山东水总有限公司指定账户;3三、剩余欠付工程款本金30000000元及利息自2023年1月1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被告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共分8期、每季度底30日前、每期本金向被告聊城鑫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账户转入3750000元,当期利息随本金一同支付。被告聊城鑫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收到该资金后两个工作日内,将其支付至原告山东水总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四、原告山东水总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户名:山东水总有限公司,开户行:农业银行济南和平支行账号:15158101040008001,每次收款前原告山东水总有限公司向被告聊城鑫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正规发票,被告聊城鑫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凭发票转款。五、原告山东水总有限公司于本协议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法院解除对被告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被告聊城鑫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产及银行账户的保全措施。六、原告山东水总有限公司承诺按照被告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被告聊城鑫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要求积极配合工程综合验收、按合同及相关文件履行质保责任。七、本协议共同遵照执行,任何一方出现任何违反本协议的行为或出现任意一期迟延付款,则视为剩余款项全部到4期、履行期限届满,守约方有权申请法院进行强制执行。案件受理费224154元减半收取112077元,保全费5000元由原告负担。 ...更多 | -- | 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 2023-05-15 | 〔2022〕鲁1502民初6053号 | |
2 | 经查,聊城鑫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西钱片区安置区项目(望岳嘉苑),2018年6月份开工建设,2019年12月份竣工,2020年1月份竣工验收通过。总投资约2.8亿元。共建设有住宅楼7栋(每栋建筑层数为地上18层)、物业服务中心1栋(建筑层数为地上2层)、综合服务中心1栋(建筑层数为地上4层)及地下车库,建筑面积共计113074.9平方米。聊城鑫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该项目在竣工验收后未依照规定报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备案。 ...更多 | 罚款5000元,上缴财政 | 5000 | 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 2023-02-08 | 聊江综执处字20235号 | |
3 | 经查,聊城鑫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西钱片区安置区项目(望岳嘉苑),2018年6月份开工建设,2019年12月份竣工,2020年1月份竣工验收通过。总投资约2.8亿元。共建设有住宅楼7栋(每栋建筑层数为地上18层)、物业服务中心1栋(建筑层数为地上2层)、综合服务中心1栋(建筑层数为地上4层)及地下车库,建筑面积共计113074.9平方米。聊城鑫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该项目在竣工验收后未依照规定报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备案。 ...更多 | 罚款5000元,上缴财政 | 5000 | 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 2023-02-08 | 聊江综执处字〔2023〕5号 | |
4 |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第三款:“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其他建设工程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使用。”的规定。 ...更多 | 罚款30万元,上缴财政 | 300000 | 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 2023-01-17 | 聊江综执处字〔2023〕3号 | |
5 |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一条第一款:“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设计文件报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审查的结果负责。”的规定予以处罚。 ...更多 | 罚款30万元,上缴财政 | 300000 | 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 2023-01-17 | 聊江综执处字20232号 | |
6 |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一条第一款:“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设计文件报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审查的结果负责。”的规定予以处罚。 ...更多 | 罚款30万元,上缴财政 | 300000 | 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 2023-01-17 | 聊江综执处字〔2023〕2号 | |
7 |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第三款:“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其他建设工程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使用。”的规定。 ...更多 | 罚款30万元,上缴财政 | 300000 | 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 2023-01-17 | 聊江综执处字20233号 | |
8 | 偷税、编造虚假计税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之规定,处以罚款140,000.00元。 ...更多 | 140000 | 国家税务总局聊城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 2023-01-12 | 聊城税稽一罚〔2023〕1号 | |
9 | 偷税、编造虚假计税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之规定,处以罚款140,000.00元。 ...更多 | 140000 | 国家税务总局聊城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 2023-01-12 | 聊城税稽一罚20231号 | |
10 | 聊城鑫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违反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予以处罚 ...更多 | 1、责令完善施工许可手续;2、罚款5447993元,上缴财政 | 5447993 | 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2-12-12 | 聊江综执处字〔2022〕44号 |
序号 | 列入经营异常原因 | 列入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入) |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 移出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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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更多 | 2016-07-14 | 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3年内且依照《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可以在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公示后,申请移出 ...更多 | 2017-12-15 | 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执行标的(元) | 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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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5931495 | (2024)鲁1502执恢604号 | 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 2024-04-28 |
2 | 1092230 | (2024)鲁1502执2076号 | 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 2024-04-08 |
3 | 1590819 | (2024)鲁1502执2177号 | 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 2024-04-08 |
4 | 1400000 | (2024)鲁1502执133号 | 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 2024-01-05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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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梯11鲁PC0129-23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新设备首次使用) | 2023-07-03 | 2099-12-31 | 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
2 | 梯11鲁PC0112-23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新设备首次使用) | 2023-07-03 | 2099-12-31 | 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
3 | 聊江行审许字﹝2023﹞12号 | 行政准予许可决定书 |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查 | 2023-10-18 | 2099-12-31 | 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
4 | 聊江行审许字{2024}1号 | 行政许可准予决定书 | 取水许可申请(水资源论证阶段) | 2024-01-29 | 2099-01-28 | 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 |
5 | 梯11鲁PC0128-23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新设备首次使用) | 2023-07-03 | 2099-12-31 | 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
6 | 梯11鲁PC0123-23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新设备首次使用) | 2023-07-03 | 2099-12-31 | 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
7 | 37150020231113YYA061 |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 2023-11-13 | 2099-12-31 | 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8 | 梯11鲁PC0115-23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新设备首次使用) | 2023-07-03 | 2099-12-31 | 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
9 | 梯11鲁PC0126-23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新设备首次使用) | 2023-07-03 | 2099-12-31 | 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
10 | 梯11鲁PC0130-23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新设备首次使用) | 2023-07-03 | 2099-12-31 | 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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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鲁1502执4575号之二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的权利。如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可以提出恢复执行的申请。申请执行人提出恢复执行的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期间的限制。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对被执行人依法采取的执行措施和强制措施继续有效。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4-02-01 |
2 | -- | (2023)鲁1502执4575号之一 | 被执行人 | - | -- | 一、查封被执行人聊城鑫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名下位于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屯路××街××路路××不动产一宗。
二、查封期限三年。在查封期间内,被执行人不得转移被查封的财产,不得对被查封财产设定权利负担,不得有妨碍执行的其他行为。
三、需要续行查封的,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前十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的书面申请;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查封。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4-01-15 |
3 | -- | (2023)鲁1502执1879号 | 被执行人 | - | -- | 一、查封被执行人聊城鑫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聊城市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屯路××越秀街北泰康路南,聊城健康科技园项目4#在建工程有顶层及次顶层,共两层在建建筑。在查封期间内,被执行人不得转移被查封的财产,不得对被查封的财产设定权利负担,不得有妨碍执行的其他行为。
二、查封期限为三年。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3-04-24 |
4 | -- | (2023)鲁1502执保415号 | 其他 | - | 3300000 | 冻结被保全人聊城鑫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名下的银行存款330万元或查封其相同价值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3-04-17 |
5 | 其他 | (2023)鲁1502民初7号 | 被告 | 原告: 聊城市宏鑫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聊城鑫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1654757.01 | 一、被告聊城鑫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聊城市宏鑫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支付截止到2021年3月31日的利息5283894.69元;二、被告聊城鑫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聊城市宏鑫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支付2021年3月31日之后的利息,利息计算方式为:以8185431.16元(5000000元+1390000元+1795431.16元)为基数自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6月14日,按照年利率10%计算;以5000000元为基数自2021年6月15日至2021年9月26日,以1390000元为基数自2021年6月15日至2021年11月18日,以1795431.16元为基数自2021年6月15日至2022年1月30日,利息按照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算。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6660元,申请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聊城鑫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更多 | 2023-02-20 |
6 | -- | (2023)鲁1502执保131号之一 | 被申请人 | - | 5931495.18 | 冻结被申请人聊城鑫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5931495.18元或查封价值相当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更多 | 2023-02-10 |
7 | 合同纠纷 | (2022)鲁15执异71号 | 被执行人 | - | -- | 驳回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温泉小镇建设有限公司的异议请求。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应当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诉讼。 ...更多 | 2022-12-01 |
8 | 合同纠纷 | (2022)鲁15执异70号 | 被执行人 | - | -- | 驳回聊城利鑫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的异议请求。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更多 | 2022-11-23 |
9 | 合同纠纷 | (2022)鲁15执异68号 | 被执行人 | - | -- | 驳回山东永盛源环境建设有限公司的异议请求。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更多 | 2022-11-23 |
10 | 合同纠纷 | (2022)鲁15执异69号 | 被执行人 | - | 4348803.37 | 一、中止对聊城鑫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名下1275××××1489账户内4348803.37元的执行。二、驳回聊城市晟源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其他异议请求。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应当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诉讼。 ...更多 | 2022-11-22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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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2023)鲁1502民初8375号 | 被告 | 原告: 山东省水利工程试验中心有限公司 被告: 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聊城鑫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 2023-09-28 | |
2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3)鲁1502民初5945号 | 被告 | 原告: 武汉亚中粤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被告: 山东剑锋消防工程有限公司,聊城鑫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 2023-09-28 | |
3 |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 | (2023)鲁1502民初8524号 | 被告 | 原告: 山东润鲁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聊城鑫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 2023-09-25 | |
4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3)鲁1502民初5945号 | 被告 | 原告: 武汉亚中粤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被告: 山东剑锋消防工程有限公司,聊城鑫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 2023-07-25 | |
5 | 劳务合同纠纷 | (2023)鲁1502民初1522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聊城市北创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聊城鑫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 2023-06-29 | |
6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2)鲁1502民初9478号 | 原告 | 原告: 聊城鑫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聊城绿野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北方创业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 2023-06-09 | |
7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3)鲁1502民初3548号 | 被告 | 原告: 聊城明新建设有限公司 被告: 聊城鑫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 2023-05-25 | |
8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2023)鲁15民终1144号 | 上诉人 | - | 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04-06 | |
9 |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 (2023)鲁1502民初7号 | 被告 | 原告: 聊城市宏鑫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聊城鑫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 2023-02-02 | |
10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2)鲁1502民初8198号 | 被告 | 原告: 青岛瑞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聊城鑫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 2022-09-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