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
1 | 2018年1月11日,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对道达尔石油(武汉)有限公司荆州市南湖路交通服务站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服务站在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后,仍然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鄂D安经字〔2018〕000223有效期限2015年12月4日至2017年10月6日) ...更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对该单位作出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人民币十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该单位已履行了停业整顿,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指定银行缴纳了罚款。 ...更多 | 100000 | 沙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2018-02-05 | (沙)安监罚〔2018〕Z00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