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晟立恒科贸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京津冀华北民营企业
任治荣
91110115091863820C
220万元人民币
-
北京市大兴区金星西路5号及5号院3号楼9层2单元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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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 5

法院公告 1

开庭公告 0

裁判文书 5

序号
案由
执行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案件金额(元)
判决结果
判决日期
1
买卖合同纠纷
(2020)京0105民初27596号
第三人
原告:
北京京棉纺织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北京中金顺德工程有限公司,付韦茗
1383014
一、被告北京中金顺德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给付原告北京京棉纺织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一百三十八万三千零一十四元七角八分; 二、被告北京中金顺德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原告北京京棉纺织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延期费(以一百三十八万三千零一十四元七角八分为基数,自2019年2月1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三、被告F某某对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F某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在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范围内向被告北京中金顺德工程有限公司追偿; 四、驳回原告北京京棉纺织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7247元,由被告北京中金顺德工程有限公司、F某某负担(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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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06
2
买卖合同纠纷
(2020)京0105民初4008号
第三人
原告:
北京京棉纺织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北京中金顺德工程有限公司,付韦茗
1764819
一、被告北京中金顺德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给付原告北京京棉纺织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一百七十六万四千八百一十九元; 二、被告北京中金顺德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原告北京京棉纺织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延期费(以一百七十六万四千八百一十九元为基数,自2019年2月1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三、被告F某某对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F某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在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范围内向被告北京中金顺德工程有限公司追偿; 四、驳回原告北京京棉纺织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0683元,由被告北京中金顺德工程有限公司、F某某负担(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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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06
3
买卖合同纠纷
(2020)京0105民初27593号
第三人
原告:
北京京棉纺织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北京中金顺德工程有限公司,付韦茗
1738560
一、被告北京中金顺德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给付原告北京京棉纺织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一百七十三万八千五百六十元七角七分; 二、被告北京中金顺德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原告北京京棉纺织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延期费(以一百七十三万八千五百六十元七角七分为基数,自2019年2月1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三、被告F某某对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F某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在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范围内向被告北京中金顺德工程有限公司追偿; 四、驳回原告北京京棉纺织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0447元,由被告北京中金顺德工程有限公司、F某某负担(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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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06
4
买卖合同纠纷
(2019)京0115民初22230号
被告
原告:
北京京棉纺织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北京中晟立恒科贸有限公司
--
准许北京京棉纺织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撤回起诉
2019-10-09
5
买卖合同纠纷
(2019)京0115民初23216号
被告
原告:
北京京棉纺织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北京中晟立恒科贸有限公司
--
准许北京京棉纺织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撤回起诉
2019-10-09

法院公告 1

-
序号
公告类型
案由
当事人
公告法院
公告时间
操作
1
裁判文书
买卖合同纠纷
北京中金顺德工程有限公司、F某某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2020-06-02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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