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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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被处罚单位未经依法批准,于2015年3月起擅自占用浏阳市洞阳镇西园村村集体土地4086平方米(其中水田2435平方米、乔木林地1062平方米、茶园586平方米、农村宅基地3平方米)进行浏阳经开区康平路西段项目部分建设,截至2015年11月已建成(其中建、构筑物面积4086平方米)。该宗用地选址符合《浏阳市洞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四十四条之规定,属非法占用土地行为。 ...更多 | 一、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 二、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三、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壹仟玖佰玖拾捌元整。 ...更多 | 21998 | 浏阳市自然资源局 | 2022-09-04 | 浏自然资罚字〔2022〕27号 | |
2 | 经查实:被处罚单位未经依法批准,于2016年3月起擅自占用浏阳市洞阳镇西园、南园、东园、砰山村村集体土地3508平方米(其中水田298平方米、旱地806平方米、有林地1198平方米、农村宅基地1206平方米)进行浏阳经开区(高新区)G319提质改造工程部分建设,截至2019年6月已建成(其中建、构筑物面积3508平方米)。该宗用地选址符合《浏阳市洞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更多 | 一、责令退还(交还)非法占用的土地;二、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三、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万肆仟玖佰肆拾元整。 ...更多 | 14940 | 浏阳市自然资源局 | 2022-03-08 | 浏自然资罚字〔2022〕10号 | |
3 | 经查实:被处罚单位未经依法批准,于2019年3月起擅自占用浏阳市永安镇坪头村村集体土地134平方米(其中水田7平方米、农村宅基地59平方米、茶园68平方米)进行代建银华路项目部分,截至2019年11月已建成(其中建、构筑物面积134平方米)。该宗用地选址符合《浏阳市永安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更多 | 一、责令退还(交还)非法占用的土地;二、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三、并处罚款人民币肆佰叁拾元整。 ...更多 | 430 | 浏阳市自然资源局 | 2022-03-08 | 浏自然资罚字〔2022〕12号 | |
4 | 被处罚单位未经依法批准,于2015年10月起擅自占用浏阳市洞阳镇洞阳、东园村村集体土地6695平方米(其中水田1941平方米、旱地617平方米、有林地2500平方米、农村宅基地1566平方米、坑塘水面71平方米)进行金阳大道南北辅道配套设施部分建设,截至2017年12月已建成(其中建、构筑物面积6695平方米)。该宗用地选址符合《浏阳市洞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四十四条之规定,属非法占用土地行为。 ...更多 | 一、责令退还(交还)非法占用的土地; 二、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三、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万零叁佰壹拾柒元整。 ...更多 | 30317 | 浏阳市自然资源局 | 2022-03-08 | 浏自然资罚字〔2022〕11号 | |
5 | 经查实:被处罚单位未经依法批准,于2017年5月起擅自占用浏阳市洞阳镇东园村村集体土地338平方米(其中有林地338平方米)进行浏阳经开区柳冲路(玉成路-洞阳路)施工板房、进出便道建设,截至2017年7月已建成(其中建、构筑物面积338平方米)。该宗用地选址符合《浏阳市洞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更多 | 一、责令退还(交还)非法占用的土地;二、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三、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仟零壹拾肆元整。 ...更多 | 1014 | 浏阳市自然资源局 | 2022-03-02 | 浏自然资罚字〔2022〕7号 | |
6 | 经查实:被处罚单位未经依法批准,于2013年4月起擅自占用浏阳市洞阳镇西园村村集体土地1509平方米(其中水田829平方米、有林地680平方米)进行长沙国家生物产业基地污水泵站土建工程项目建设,截至2013年9月已建成(其中建、构筑物面积1509平方米)。该宗用地选址符合《浏阳市洞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更多 | 一、责令退还(交还)非法占用的土地;二、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三、并处罚款人民币柒仟捌佰肆拾叁元整。 ...更多 | 7843 | 浏阳市自然资源局 | 2022-03-02 | 浏自然资罚字〔2022〕5号 | |
7 | 经查实:被处罚单位未经依法批准,于2019年8月起擅自占用浏阳市永安镇礼耕村村集体土地737平方米(其中水田155平方米、有林地582平方米)进行代建浏阳经开区经九路匝道部分建设,截至2020年6月已建成(其中建、构筑物面积737平方米)。该宗用地选址符合《浏阳市永安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更多 | 一、责令退还(交还)非法占用的土地;二、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三、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仟捌佰叁拾壹元整。 ...更多 | 2831 | 浏阳市自然资源局 | 2022-03-02 | 浏自然资罚字〔2022〕9号 | |
8 | 经查实:被处罚单位未经依法批准,于2015年3月起擅自占用浏阳市洞阳镇西园村村集体土地909平方米(其中水田201平方米、农村宅基地708平方米)进行浏阳经开区康平路部分建设,截至2015年9月已建成(其中建、构筑物面积909平方米)。该宗用地选址符合《浏阳市洞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更多 | 一、责令退还(交还)非法占用的土地;二、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三、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仟伍佰叁拾壹元整。 ...更多 | 3531 | 浏阳市自然资源局 | 2022-03-02 | 浏自然资罚字〔2022〕4号 | |
9 | 经查实:被处罚单位未经依法批准,于2017年6月起擅自占用浏阳市北盛镇亚洲湖村村集体土地539平方米(其中水田539平方米)进行浏阳经开区健康大道北延线道路工程(二期)部分建设,截至2019年1月已建成(其中建、构筑物面积539平方米)。该宗用地选址符合《浏阳市北盛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更多 | 一、责令退还(交还)非法占用的土地;二、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三、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仟柒佰柒拾叁元整。 ...更多 | 3773 | 浏阳市自然资源局 | 2022-03-02 | 浏自然资罚字〔2022〕8号 | |
10 | 经查实:被处罚单位未经依法批准,于2019年7月起擅自占用浏阳市永安镇礼耕村村集体土地2228平方米(其中水田585平方米、有林地1241平方米、其他林地35平方米、其他草地55平方米、坑塘水面312平方米)进行南辅路配套设施部分建设,截至2021年2月已建成(其中建、构筑物面积2228平方米)。该宗用地选址符合《浏阳市永安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更多 | 一、责令退还(交还)非法占用的土地;二、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三、并处罚款人民币玖仟零贰拾肆元整。 ...更多 | 9024 | 浏阳市自然资源局 | 2022-03-02 | 浏自然资罚字〔2022〕6号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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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430181202403290302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 施工许可手续核发 | 2024-03-29 | 2099-12-31 | 浏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2 | 430181202404180202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 施工许可手续核发 | 2024-04-18 | 2099-12-31 | 浏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3 | 浏经林地许准﹝2024﹞1号 |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浏经林地许准[2024]1号浏阳经开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你单位(名称:浏阳经开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机构代码:91430181064212096N,法定代表人:刘波,身份证号码: 4301811986********,单位地址: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康平路159号,联系电话:1367733****)提出的临时占用林地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于2024年2月23日受理。经审查,你单位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符合《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准予许可的法定条件和标准,本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在浏阳市洞阳镇东园村临时占用林地面积0.8985 公顷(用材林林地面积0.8985 公顷)用于柳冲路(洞阳路-健民路)道路工程边坡防护用地项目(临时用地)的行政许可,占用林地位置和面积以长沙佳通土地规划服务有限公司编制的该临时用地项目占用林地现状调查表和占用林地现状图为准。你单位应严格按照批准的地点、面积和用途使用林地,不得在临时占用的林地上修筑永久性建(构)筑物,占用期限为18个月(自2024年3月4日至2025年9月4日)。被占用林地上的林木采伐,须依法申请、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占用林地期满后必须恢复被占用林地的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如18个月期满确需继续使用的,应当在占用期限届满之日前3个月,由你单位向本机关提出延续临时占用申请,申请时应提供本次临时占用林地批准文件、项目批准文件、有关补偿材料和延期后的恢复林业生产条件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一条、六十二条 的规定,本机关将依法对你单位所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届时你单位应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 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3月4日 ...更多 | 2024-03-04 | 2025-09-04 | 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
4 | 430181202401230702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 施工许可手续核发 | 2024-01-23 | 2099-12-31 | 浏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5 | 浏阳市检查站采字﹝2024﹞1号 | 林木采伐许可证 | 不占限额计划(征占用林地)杉木蓄积4立方米,出材3立方米,马尾松蓄积8立方米,出材5立方米,栎类蓄积2立方米,出材1立方米 ...更多 | 2024-03-13 | 2024-12-31 | 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
6 | 地字第430181202320066号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30181202320066号,用地性质:城市道路用地,用地面积:4074.96平方米,用地位置:浏阳经开区西园片区。 ...更多 | 2023-10-13 | 2024-10-13 | 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
7 | 430181202320101 | 浏阳经开区 (高新区) 金城大道北辅道 (经九路-教育路) 道路工程 | 宽18米,长约460米桩号 (KO+020--K0+180、K0+300--K0+600 | 2023-10-26 | 2024-10-25 | 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
8 | 43018120231026010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 施工许可手续核发 | 2023-10-26 | 2099-12-31 | 浏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9 | 地字第430181202320067号 | 金城大道北辅道(经九路-教育路)道路工程二段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30181202320067号,用地性质:城市道路用地,用地面积:12585.25平方米,用地位置:浏阳经开区洞阳镇西园片区。 ...更多 | 2023-10-26 | 2024-10-25 | 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
10 | 430181202320102 | 金城大道北辅道 (经九路-教育路) 道路工程 | 宽18m,长约140米,桩号(KO+000---K0+020、K0+180--K0+300) | 2023-10-30 | 2024-10-29 | 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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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22)湘0181民初5437号之二 | 第三人 | - | 312000 | 解除对湖南万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名下的存款312000元的冻结或其价值相当的其他财产的查封。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收到本裁定书后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22-07-04 |
2 | 其他 | (2022)湘0181民初5437号之一 | 第三人 | 原告: L某某 被告: 湖南万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准许L某某撤回对湖南万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及浏阳经开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5898元,减半收取2949元,财产保全申请费
2080元,以上共计5029元,由L某某负担 ...更多 | 2022-07-04 |
3 | 其他 | (2022)湘0181民初3021号 | 其他 | - | -- | -- | 2022-04-17 |
4 | 合同纠纷 | (2018)湘0181民初7477号 | 被告 | 原告: 浏阳市建筑勘察设计院 被告: 浏阳经开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172850 | 准许浏阳市建筑勘察设计院撤回对浏阳经开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起诉。
本案受理费3757元,减半收取1878.5元,由浏阳市建筑勘察设计院负担 ...更多 | 2018-11-23 |
5 | 物权保护纠纷 | (2015)浏民初字第02687号 | 被告 | 原告: S某某,S某某,S某某,S某某,S某某,S某某,S某某 被告: 浏阳经开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12000 | 驳回S某某、S某某、S某某、S某某、S某某、S某某、S某某、S某某的诉讼请求。
本案受理费100元,因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50元,由S某某、S某某、S某某、S某某、S某某、S某某、S某某、S某某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5-09-06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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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2023)湘0181民初5857号 | 原告 | 原告: 浏阳经开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 L某某 | 长沙市浏阳市人民法院 | 2023-07-12 | |
2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22)湘0181民初3021号 | 被告 | 原告: X某某 被告: 浏阳经开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湖南东方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浏阳市人民法院 | 2022-04-20 | |
3 |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 | (2018)湘0181民初7477号 | 被告 | 原告: 浏阳市建筑勘察设计院 被告: 浏阳经开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浏阳市人民法院 | 2018-11-28 | |
4 |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 | (2018)湘0181民初7477号 | 被告 | 被告: 浏阳经开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法院 | 2018-11-28 | |
5 |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 | (2018)湘0181民初7477号 | 被告 | 被告: 浏阳经开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法院 | 1900-01-20 |